隐瞒毒品罪的犯罪构成界定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毒赃的行为,不仅帮助犯罪分子隐匿罪证,妨害司法机关的调查取证,使犯罪分子逃避法律的制裁,而且为毒品犯罪分子继续犯罪提供物质条件。这些毒品可以随时流入社会,危害他人的身心健康。因此,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的犯罪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应依法予以惩处。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犯罪分子用作犯罪的毒品、毒赃,所谓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可卡因以及国务院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所谓毒赃,是指犯罪分子进行毒品犯罪所得财物,以及由非法所得获取的收益。非法所得获取的收益,是指利用毒品违法犯罪所得的财物从事孳息或者经营活动所获取的财物,以及有关财产方面的利益。包括金钱、物品、股票、利息、股息、红利、用毒品犯罪所得购置的房地产、经营的工厂、公司等。这些财物必须是毒品犯罪分子进行毒品犯罪所得,如果是其他犯罪所得,可构成窝赃罪。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的行为。窝藏是指将犯罪分子的毒品、毒赃窝藏在自己的住所或者其他隐蔽的场所,以逃避司法机关的追查。所谓“转移”主要是指将犯罪分子的毒品、毒赃从一地转移到另一地,以抗拒司法机关对毒品、毒赃的追缴,帮助犯罪分子逃避法律的制裁,或者便于犯罪分子进行毒品交易等犯罪活动。所谓“隐瞒”是指在司法机关询问调查有关犯罪分子的情况时,自己明知犯罪分子的毒品、毒赃藏在何处,而有意对司法机关进行隐瞒。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其中任一行为,就构成本罪。窝藏的毒品、毒赃,必须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毒品、毒赃。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用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的毒品、毒赃而故意予以窝藏、转移、隐瞒,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标志之一。如果事前有通谋的,属于共同犯罪中的帮助犯,以共犯论处。
毒品不仅损害个人的身体健康,还会危及后代,给家庭带来伤害,还会危害社会秩序,无论是吸食毒品还是隐瞒走私毒品都是法禁止的行为,个人应当坚决拒绝毒品,保护自身的健康。
-
新刑法对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新刑法对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金。单...
-
构成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发票罪怎么判刑
一、构成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发票罪怎么判刑?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发票罪的判刑标准是3到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九条【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
-
滥用职权过了追诉期还留置吗
该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过了追诉期就不留置了。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不满五年的,追诉时效最高为五年。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的,追诉时效最高为十年。《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
-
刑事拘留通知书上的罪名还能改么?
有变更的可能。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需要根据初步掌握的案件情况确定一项具体涉嫌的罪名,不过随着侦查工作的深入,案件事实、证据逐步固定、查清,根据查明的事实以及证据公安机关认为构成其他犯罪就会在刑事拘留最长30日内,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