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一)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且还应当是具备民事诉讼行为能力,能够提起民事诉讼的自然人。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二)主观方面
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一般来说是直接故意,明知自己是用捏造的事实提起诉讼,本罪并未规定行为人需具备特定的主观目的,所以行为人进行虚假诉讼的主观目的是否为了谋取利益,谋取利益的性质是否正当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三)犯罪客体
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秩序,具体而言,是司法机关正常的民事诉讼活动秩序,也包括他人的财产权、婚姻权、收养权、监护权、继承权等合法权益。虚假民事诉讼的行为,不仅浪费宝贵的民事司法资源,导致真实诉讼无法得到及时审理,严重妨害司法公信力和判决权威性,同时还可能对法官职业带来不可预测的风险。
(四)客观方面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首先,行为人必须捏造事实。所谓“捏造事实”,是指行为人虚构、臆造根本不存在,与真实情况相悖的事实情况,既可以是完全捏造,毫无真实成分,也可以是存有部分真实成分,部分捏造。具体而言,可以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无中生有”型,即行为人虚构债权债务关系,伪造证据,如借条、还款协议等,并以此作为依据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害人履行“债务”;
2、“死灰复燃”型,即行为人以被害人已经履行完毕但没有索回或销毁的债务文书为凭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害人再次履行;
3、“借题发挥”型,即行为人伪造有关证据,使债权的标的扩大,如篡改借据上的借款金额、伤残鉴定书的伤残等级结论等。
其次,行为人提起的必须是民事诉讼。即作为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所提起的诉讼。
最后,行为人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行为,应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妨害司法秩序”,是指扰乱了司法机关正常的民事诉讼活动秩序,浪费司法资源。
“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是指严重侵害到他人的财产权、婚姻权、收养权、监护权、继承权等合法权益,如导致他人丧失财产、婚姻关系破裂、丧失收养他人或被他人收养的权利、监护他人或者被他人监护的权利、继承财产或被继承财产的权利等。
二、虚假诉讼罪是自诉案件还是公诉案件
虚假诉讼罪属于公诉案件,一般情况下,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
刑法修正案(九)对虚假诉讼犯罪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即“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从有关规定中了解到,虚假诉讼罪的着手标准应为以捏造的事实起诉时,其既遂标准为实际妨害了司法秩序,对于妨害司法秩序的判断标准不应仅限于获得法院的错误裁判或者严重侵害他人权益等,可以参照入罪标准进行判断。格外需要注意,成立本罪的时候,并不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
犯罪中止有罪吗
犯罪中止是会构成犯罪的。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
-
虚假诉讼哪个部门立案?
一、虚假诉讼哪个部门立案?虚假诉讼罪是公诉案件,是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管辖的。证据确凿构成犯罪的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虚假诉讼是指民事诉讼的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合谋编制虚假事实和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利用法院的审判权...
-
故意杀人罪和过失杀人有什么区别?
一、故意杀人罪和过失杀人有什么区别?故意杀人罪和过失杀人有的区别是:1、主观上不同故意杀人,即主观上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后果或是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后果,而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过失杀人,即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会造成被害人死...
-
未成年人偷家中钱,犯法吗?
我们都知道,偷盗他人财物的行为,会构成盗窃罪,是犯法的,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如果是未成年人偷了家中的钱,这种行为又该如何认定,也是犯法的吗?这个问题,本站小编在下文做了讲解,供你阅读。一、未成年人偷家中钱,犯法吗?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