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未成年犯罪监护人应承担什么责任?
一、中国未成年犯罪监护人应承担什么责任
未成年犯罪监护人在某些情况下,是需要承担所有的民事赔偿责任的。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实施本法规定的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或者为未成年人实施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提供条件,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负任何刑事责任。
未成年人犯罪给他人造成损害,由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未成年人的父母是其监护人,除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外,不承担任何其他责任。
依据:《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二、未成年犯罪为什么不判刑?
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所作的上述规定,解决的是认定犯罪方面的问题。考虑到未成年人由其生理和心理特点所决定,既有容易被影响被引诱走上犯罪道路的一面,又有可塑性大,容易接受教育和改造的一面,因此从我国适用刑罚的根本目的出发并针对未成年违法犯罪人的特点,我国刑法在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处理上,还有以下两条重要而特殊的处理原则:
1、从宽处罚的原则。即对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就是说,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是一个法定的必须从宽处罚的情节。至于是从轻还是减轻以及从轻减轻的幅度,则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案件确定。
2、不适用死刑的原则。刑法典第49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这里所说的“不适用死刑”是指不允许判处死刑,不是说“不执行死刑”,也不是说等满18周岁再判决、执行死刑,这是个原则要求。
此外,根据《刑法》第17条第4款的规定,因不满16周岁不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未成年人的家长或者监护人还要负责赔偿。
正因为是未成年人,虽然已具备民事行为能力,但是未成年都会有相应的监护人,监护人对未成年犯罪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的责任,看实际情况未成年人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所以不能因为是未成年就去触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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