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审查起诉律师在场吗?
不在场,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职责如下:
1.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调查取证的法律依据
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这是在案件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调查取证的法律依据。
2.调查取证的主要方法
在案件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调查取证主要有如下方式:询问证人,询问被害人,勘查现场,收集物证、书证、多媒体资料,就鉴定意见询问专家证人等。
1)询问证人
2)询问受害人或其亲属及受害人提供的证人
3)咨询专家
4)勘查现场
5)收集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因此,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收集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其前提在于仔细研究分析侦查人员已经扣押的物证和书证的副件(如物证的照片,书证的复印件),与嫌疑人核实这些证据,进而寻找到侦查人员可能遗漏的对嫌疑人有利的证据或证据线索。
辩护律师可以以收集到的对嫌疑人有利的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为依据,提出嫌疑人无罪或罪轻的辩护意见,或者依据这些证据申请人民检察院重新调查取证,如进行司法鉴定等。
3.调查取证的方向
辩护律师调查取证的目的当然是要收集到能证明嫌疑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为达成这样的证明事项,从证明责任分担的原则出发,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有两个重要方向:一个是寻找对被告人直接有利的证据,另一个方向就是寻找能否定或对抗侦查机关收集的证据(简称“侦查证据”)证明效力的证据或证据线索。
审查起诉阶段本身另一个特点是这个程序是一个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内部的审查过程,律师的辩护意见只是审查人员的参考资料,控辩双方此时还没有发生公开的对抗,审查人员能够比较容易心平气和地看待律师的辩护意见,律师的意见如果于法有据,还是会接受的。
-
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条件
《刑事诉讼》》第82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
-
利用职务之便合伙挪用公款怎么处理
一、利用职务之便合伙挪用公款怎么处理?挪用数额较大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
提供伪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一、提供伪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提供伪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如下: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出入境证件包括准许出境和入境的护照、签证等。伪造...
-
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为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境外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从未停止进行危害我国国家安全的活动。近年来他们又利用我国改革开放之机,与境内组织或者个人相勾结,提供非法资助,更加频繁活动,企图渗透、颠覆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