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缓变更的情形有哪些,死缓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对死缓进行变更的无非就是三种情况,要么是变更为死刑立即执行,要么是变更为无期徒刑,或者也有可能是直接变更为25年有期徒刑。但也需要在符合规定的情形下才能对死缓变更。那究竟法律中规定的死缓执行需要变更的情形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死缓变更的情形有哪些
死缓是指判处罪犯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一种死刑执行制度。根据我国刑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因此,死缓执行的变更又可分为死缓的减刑和交付执行死刑两种情形。
二、死缓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哪些人可以适用死缓呢?根据我国《刑法》第48条之规定,对于应当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由上述规定,我们可以知道,适用死缓的条件有两个:
1、 罪当处死,这是适用死缓的前提条件;
2、 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这是区分立即执行和缓期二年执行的界限。至于什么才属于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要靠法官综合考虑全案的情况,包括犯罪情节、被害人过错、罪行轻重以及其他可以认为不立即处死的情节等等。
三、死缓有哪些后果?
死缓本身并非一成不变,宣告死缓之后,尤其是当缓期二年期满之后,就面临着如何执行的问题。根据我国《刑法》第50条第1款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有三种后果,现归纳如下:
1、 减为无期徒刑。条件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两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 减为25年有期徒刑。条件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
3、 执行死刑。条件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死缓仅仅属于我国死刑当中的一种特殊制度,并不是法定的主刑之一,而按照规定要是不是必须对罪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话,那此时都是可以判死缓的。至于死缓变更,则就会涉及到多种情况。实践中需要看罪犯在死缓期间的具体表现,那么才能知道应该怎么来变更死缓。
-
提供伪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一、提供伪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提供伪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如下: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出入境证件包括准许出境和入境的护照、签证等。伪造...
-
拒绝辩护的法条在哪些情况下适用?
一、拒绝辩护的法条在哪些情况下适用?拒绝辩护适用的情况有:被告人坚持自己行使辩护权,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的。被告人如果属于盲、聋、哑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开庭审理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为...
-
诈骗罪1万三千元需判几年?
一、诈骗罪1万三千元需判几年?诈骗一万多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数额较大”,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立功...
-
刑事附带民事死亡赔偿金是否支持?
一、刑事附带民事死亡赔偿金是否支持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不会支持死亡赔偿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规定,因为刑事犯罪行为造成他人死亡的,赔偿丧葬费等费用,但是不包括死亡赔偿金。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