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治安调解程序规定是什么?
公安机关治安调解程序规定是什么?
1、公安机关在调解治安案件时,应当收集证据,查明事实,以事实为依据。
2、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调解,也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人参加调解。委托他人参加调解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提交委托书,并注明委托权限。当事人中有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的,调解时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到场。
3、治安案件调解达成协议的,在公安机关主持下制作《治安案件》,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协议书上签名,并履行调解协议。
4、公安机关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责任明确,符合调解条件,双方当事人同意现场调解并当场履行的治安案件,可以进行现场调解。现场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治安案件现场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并认真履行。
5、调解达成协议并履行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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