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人回避制度规定有哪些
司法鉴定人回避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司法鉴定活动,保证司法鉴定结论的客观、公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司法鉴定人执业实行回避制度。
司法鉴定人遇有法律规定的回避情形的,应当自行回避,退出或不得从事相应的司法鉴定活动;委托人、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根据法律规定的回避条件,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司法鉴定人回避。
第三条 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的情形: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司法鉴定公正的。
第四条 委托人、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并在司法鉴定开始前提出;。在司法鉴定开始后知悉新的回避理由的,应当立即提出申请,最迟在司法鉴定结论作出前三日内。
第五条 被申请回避的司法鉴定人要暂停参与相关司法鉴定活动。
第六条 司法鉴定人本人提出回避的,由本机构负责人决定;委托人、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申请司法鉴定人的回避由本机构负责人在收到审请后两日内作出决定。本机构负责人担任司法鉴定人的回避,由本机构其他负责人在两日内集体作出决定。
第七条 委托方和利害关系人对回避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决定后两日内申请复议一次。本机构收到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两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司法鉴定人不停止相关司法鉴定工作。
第八条 对符合回避情形的申请,故意不作出回避决定的责任人 和知道应当自行回避而不回避者,本机构将追究其责任。
以上就是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关于司法鉴定人回避制度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在实际诉讼中,为了保证司法鉴定的独立性与客观性,为了保证诉讼的顺利进行,当司法鉴定人与案件存在利害关系时,是必须要回避的。而对于哪些情况下需要回避,我国法律有着详细的规定。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本站律师。
-
达州的司法鉴定是怎样办理相关工作的?
在我国公民和公民之间发生矛盾了,经常会向有关部门进行申请处理,但由于办理范围有限有许多事得不到有效的处理。这是双方就会上诉到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在调查取证时离不开一个重要程序就是司法鉴定。下面就达州的司法鉴定是怎样办理相关工作的问题为大家进行解答。...
-
我国司法鉴定人体损伤书是什么?
对于司法鉴定人体损伤书以下看法,随着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的自我保护意识也越来越强,在发生工伤或者其他伤害的时候,需要首先进行司法鉴定才可以,通过司法鉴定对伤残等级进行鉴定,从而确定应有的赔偿,司法鉴定人体损伤越来越来受到人们的重视。司法鉴定人体损伤...
-
司法鉴定告知程序是什么?
一、司法鉴定告知程序是什么?司法鉴定告知程序是首先是需要对于双方的一些鉴定注意事项进行告知。鉴定的受理(一)初审,由鉴定人负责。1、核对委托人(代理人)身份。决定受理的,应当复印委托人(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收取委托人的介绍信。2、审核鉴定委托书。审核...
-
养殖司法鉴定证有效期是多少年?
尤其对于那些要进行司法鉴定,而从业的人员,他们可能对于司法鉴定证的有效期并不是特别清楚,那么养殖司法鉴定证有效期是多少年?根据有关规定,对于从业人员的司法鉴定的有效期,应该每五年,具体的我们来通过下面的文章了解。司法鉴定有效期为5年。主要根据《司法鉴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