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刑事辩护解答 > 刑事犯罪辩护律师解答
哪些要素会构成利用会道门致人重伤罪?
刑事犯罪辩护律师解答2.86W
律师解析:利用会道门致人重伤罪的构成四要素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制造、散布迷信邪说,蒙骗其成员或者其他人实施绝食、自残、自虐等行为,或者阻止病人进行正常治疗,导致死亡结果发生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为过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犯第一款罪又有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制造、散布迷信邪说,蒙骗其成员或者其他人实施绝食、自残、自虐等行为,或者阻止病人进行正常治疗,导致死亡结果发生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为过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犯第一款罪又有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
判刑为什么没有通知家属
律师解析:在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宣判是不会通知家属的。除未成年人为被告人的以外所有刑事案件,开庭前,都不会通知被告人的家属。但是根据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进行下列工作:(一)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二)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
-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和诈骗罪?
律师解析:1、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较大的行为。2、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
-
执行裁定失职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律师解析:执行裁定失职罪的犯罪构成包括:1、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司法机关工作人员;2、主观方面由过失构成;3、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4、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执行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
-
放任行为人实施自杀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律师解析:如果没有救助义务,放任行为人自杀,不会构成犯罪,但有救助义务的人,在能救助的情况下不救助,就会构成犯罪。一、在刑法理论中,有一种以不作为形式构成的犯罪。所谓“不作为”,是指行为人有义务实施,并且能够实施某种积极的行为而未实施的一种情况,即应该做、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