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撤销之诉撤诉后又起诉可以吗
一、第三人撤销之诉撤诉后又起诉可以吗
可以的。法院审理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案件时,先对第三人提出的撤销理由进行审理,撤销理由成立的,法院应当撤销或者变更原审裁判和调解对第三人不利的部分,并同时对第三人与原审当事人之间、原审当事人之间的实体权利义务关系重新作出裁判,即“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撤销理由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第三人提起的撤销之诉是依据新事实提起的新诉,对新诉的裁判,当事人和原诉的当事人可以提起上诉。
二、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的起诉状
起诉状
原告(第三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住××省××市××区××路××号,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被告(原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住××省××市××区××路××号。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1.明确的撤销原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的诉讼请求;
事实和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
1、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证据;
2、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错误的证据;
3、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损害其民事权益的证据;
4、其他证明诉讼请求的证据。
三、第三人撤销之诉管辖法院
第三人撤销之诉由作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法院专属管辖。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是考虑作出生效裁判的法院熟悉案情,掌握诉讼材料,有利于受案法院迅速查清案件事实、分清是非责任,又可以保证第三人撤销之诉对原判决既判力的损害控制在最小的范围之内。
第三人撤销之诉起诉状可以由当事人自己书写,当事人如果不会书写的情况下是可以委托律师进行书写的,不过律师会收取一定的费用。具体的费用当事人可以跟律师进行协商,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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