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有资格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民事诉讼的当事人的资格
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是指以自己的名义,就特定的民事争议要求人民法院行使民事裁判权的人及相对人。要求法院刑事裁判权的人即原告,被诉的相对人即被告。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一般理论,当事人成为诉讼主体的要件主要有:(1)具有当事人能力和诉讼能力;(2)具有诉讼的利益。
民事诉讼流程
一、 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 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 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六、提交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根据以上的内容,对于哪些人有资格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的规定,因为当事人就是以自己的名义的,而且一定是要具有诉讼能力以及诉讼利益的条件的才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具有条件的朋友需要提交起诉状和个人的信息资料以及诉讼的证明证据,在法院立案以及受理后就能维护自身的权益了。
-
诉讼时效中止效果是什么?
一、诉讼时效中止效果是什么?诉讼时效中止效果是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律规定是对于一些不可抗力,自然因素等,或者其他障碍限制了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情况,就会产生中止,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
-
移送管辖诉讼费未移交合法吗?
不合法。法院拒绝移送诉讼费是不符合《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的。第二十四条规定,移送管辖的案件,原受理人民法院应当将当事人预交的诉讼费用随案移交接收案件的人民法院。按照规定,案件移送的话,诉讼费也应当一并移送。但实际上,由于审理案件和退诉讼费是分别进行...
-
民事诉讼延期审理的情形是怎样的?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些人遇到纠纷双方无法协商处理,就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受理之后规定了开庭日期,但是开庭当日当事人并没有出席。这个时候,很多人应该都想知道民事诉讼延期审理的情形都有哪些呢?这小孩就要狡辩给大家成立相关的法律内容。一、民...
-
民事诉讼质证顺序
一、质证的概念质证是指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第三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对当事人及第三人提出的证据就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证明力的有无、大小予以说明和质辩的活动或过程。广义质证通常指在诉讼或仲裁活动中,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对另一方出示的证据的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