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封冻结额与诉讼标的额的限制是什么
一、查封冻结额与诉讼标的额的限制是什么?
1、财产保全金额不得明显超出诉讼标的金额,否则,当事人可以书面要求解除超额部分保全措施,法院应该及时对超标的部分解除保全。
2、财产保全的被申请人在案件审理中提出法院超标的财产保全,书面要求解除超额部分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后及时告知申请人,询问申请人的意见并记明笔录,不能未经询问迳行作出认定。
3、法院经审查认为确属超标的保全的,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及时对超标的部分财产裁定解除保全。
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超标的保全了被申请人的财产:
(一)实际冻结被申请人的资金总额超过裁定保全金额的。
(二)被查封、扣押的可分割财物价值总额在扣除折旧以及将来可能发生的保管、拍卖等费用后余额明显超过裁定保全金额的。
法院应当将超标的保全的审查结果告知当事人,听取当事人意见,并记明笔录。
三、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有哪些?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财产保全的被申请人在案件审理中提出法院超标的财产保全,书面要求解除超额部分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后及时告知申请人,询问申请人的意见并记明笔录,不能未经询问迳行作出认定。
法院经审查认为确属超标的保全的,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及时对超标的部分财产裁定解除保全。
四、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超标的保全了被申请人的财产:
(一)实际冻结被申请人的资金总额超过裁定保全金额的;
(二)被查封、扣押的可分割财物价值总额在扣除折旧以及将来可能发生的保管、拍卖等费用后余额明显超过裁定保全金额的。
法院应当将超标的保全的审查结果告知当事人,听取当事人意见,并记明笔录。
综上所述,对于人民法院实际冻结的财产总额超过裁定金额的,应当解除部分保全措施,查封扣押财物在扣除折旧等其他费用后超过裁定保全金额的,应当解除部分保全措施,人民法院应当将超过标的额的保全审查结果告知当事人,并听取当事人意见。
-
我国的法官等级有哪些?
一、我国的法官等级有哪些?法官等级设下列四等十二级:(一)首席大法官;(二)大法官:一级、二级;(三)高级法官: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法官: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二、等级晋升(一)二级法官以下等级的法官晋级在职务编制等级的幅度内:五级法官至三级法官...
-
超过行政复议时效向发院起诉可以吗
一、超过行政复议时效向发院起诉可以吗过了复议期限申请行政复议后,复议机关不予受理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
-
立案侦查原则有哪些
对于刑事案件,一般是由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但如果是涉及国家秘密的话,则由国家安全部门立案侦查。公安机关、检察院在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的时候,有哪些具体的原则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立案侦查原则有哪些侦查工作的原则是指侦查机关在刑事诉...
-
诉讼标的与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什么
一、诉讼标的与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什么?诉讼标的是由原告的诉讼请求决定的,每个诉讼都有特定的标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1、1年诉讼时效。身体收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