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权有哪些权利
对于自然人来讲,法律上面有姓名权的保护。而对于法人或其他组织而言,其没有姓名只有名称,而法律针对这一情况也有相应的名称权的保护。当然,这主要就是针对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了。那么法律规定的名称权都有哪些权利呢?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名称决定权
名称决定权是名称权最基本的内容。民事主体有权决定自己的名称,但在我国对法人尤其是企业法人,法律要求其必须设定名称,而且此名称必须进行登记。而对于其他组织,如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等,则依其意愿,可以设定名称,也可以不设定名称。
(二)名称使用权
名称一经登记后,即受到法律的保护,并具有了独占使用的效力。现行法律规定,在登记的地区内,其他组织就不得再以相同的名称进行登记。在同一地区内,数个组织曾使用相同的名称的,只要其中一方将名称登记后,其他各方不得再使用原来的名称,否则就是侵权。当然,名称使用的范围,仅以登记核准的范围为限。同时其独占使用权,也限于在同一行业,不排除不同行业的使用。但显然此种做法已不适合全国一个大市场的要求,目前已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知识产权方面法律的限制。
(三)名称变更权
名称在使用的过程中,其所有人当然可以依法予以变更,但变更未经公示,不得对抗第三人。变更的范围,依名称权人的意愿,既可以是部分变更,也可以是全部变更。但对经过登记的名称,变更后的名称即须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否则,未经登记不生法律效力。
(四)名称转让权
名称转让权是名称权中最具特色的内容。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都有权依法转让自己的名称。名称的转让既可以是全部转让,也可以是部分转让。而且,既然名称权可以转让,自然名称权就可以继承。尤其对于非公有制的企业法人,以及其他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的特殊组织形式,当参与经营的自然人死亡后,其财产应当由其继承人继承,自然会发生名称权的继承问题了。
对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权权利是要比自然人的多一项,也就是小编在上文中介绍到的名称转让权。实践中,要是法人被侵犯了名称权的话,同样也是可以要求对方进行相应的赔偿的。而具体的赔偿内容,则需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才能决定,建议你咨询一下本站网站的在线律师,让专业律师帮助你分析计算。
-
一般员工出意外后的误工费谁赔偿
一、一般员工出意外后的误工费谁赔偿?通常误工费包括工资部分,由全责方负责赔偿。如果任何一方不赔误工费(包括)工资,可以诉讼公交运输责任、全责方意外伤害和人员公司工伤赔偿。具体应赔偿的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
侵犯肖像权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一、侵犯肖像权的判定标准是什么?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由此可见,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常见的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主要是未...
-
河南省残疾赔偿金办法怎么规定的?
河南省残疾赔偿金办法怎么规定的?河南省发生的交通事故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元/年;农...
-
侵权责任法中过错推定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侵权责任法中过错推定的规定是怎样的?《侵权责任法》明年会失效,故此直接看一下《民法典》(2021.01.01生效)之中的规定,《民法典》中过错推定的规定具体如下:1、推定行为人有过错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