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侵权纠纷】男童在幼儿园排队受伤,幼儿园赔偿近12万元
案情简介
六岁男童小星(化名)在一家幼儿园上学期间,右上肢肘部受伤。男童父母与幼儿园就医疗赔偿未协商一致,而诉至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该院近日经审理后,判决幼儿园赔偿男童119165.8元。
小星系学龄前儿童。2013年9月,小星被家长送入某幼儿园大二班就学(该幼儿园冬季作息时间表显示:7:40-8:00入园,16:40-17:30离园,入园之后至离园之前则一直待在幼儿园内)。2014年9月3日中午12时左右,小星在幼儿园安排的午饭后散步活动中受伤,后进入衡阳市康阳骨科医院进行住院治疗33天,伤情经鉴定为9级伤残。期间,幼儿园承担了贺小星住院的治疗费用,但对后期治疗费及康复期所需其他费用及赔偿等,小星父母与幼儿园协商未果。
为此,小星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幼儿园赔偿原告伤残赔偿金、住院伙食补助费、法医鉴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2万元。
办案思路及心得
6岁的男童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事故发生于在幼儿园期间,根据《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不同案件有不同的承担责任方法,具体包括第十五条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此处,儿童被鉴定为9级伤残,且院方不能证明自己尽到安保职责,因此主要的承担责任方式应当为赔偿损失。赔偿金额应当包括受伤儿童的医疗费以及后续的康复等费用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小星系学龄前儿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该年龄阶段儿童年幼单纯,对事物的判断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较弱,这就需要幼儿园对就学儿童负有更为严格的管理义务,以保障其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小星系在由幼儿园组织的午饭后散步过程中受伤,幼儿园未能进一步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证明其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又未能举证证明有其他具体侵权人;被告应当对原告的损失承担全部的民事赔偿责任。经庭审质证核查,幼儿园应该赔偿给小星的各项经济损失为119165.8元。据此,遂作出了以上判决。
-
学生在校外打架处理怎么办?
学生正是努力学习向上的好年纪,同时也正处在叛逆期这样的一个心情和生理上都非常不稳定的一个阶段,在这个阶段,学生对于友情开始慢慢的萌芽,情绪也比较容易激动。学生在校外打架应该及时到现场进行处理,如果不严重进行批评和引导,询问原因。一、学生在校外打架处理怎...
-
学生意外伤害赔偿标准的依据是什么
学生遭遇意外伤害的赔偿标准与人身意外伤害赔偿标准相同。具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金额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
-
学生在校受伤,学校有权索要赔偿款吗?
学生在校受伤,学校有权索要赔偿款吗?案情:吴女士的8岁孩子小明在学校上体育课期间,一名调皮的同学突然在背后将他推倒,小明额头当场血流不止。事发后,学校及时将孩子送往附近医院治疗。吴女士首先赶到医院,看见受伤的宝贝儿子心痛不已,肇事学生的家长接到校方电话也随...
-
学生打架学校处理方法是什么?
日常生活中会经常有口角的发生,很多人就用大家的方法来解决,尤其是年轻气盛的年轻人,以学生为代表。学生打架学校处理方法是什么?学生打架造成人身伤害的,学生要承担侵权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如果学生是未成年人,可以从轻处理,但是仍要负责赔偿。学生打架学校处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