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优先权清偿顺序是什么
海事海商律师解答7.6K
船舶优先权的清偿顺序如下:
(一)船长、船员和在船上工作的其他在编人员根据劳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劳动合同所产生的工资、其他劳动报酬、船员遣返费用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给付请求;
(二)在船舶营运中发生的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
(三)船舶吨税、引航费、港务费和其他港口规费的缴付请求;
(四)海难救助的救助款项的给付请求;
(五)船舶在营运中因侵权行为产生的财产赔偿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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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优先权与船舶抵押权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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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船舶抵押权纠纷的法律适用是什么
根据我国《海商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船舶抵押权适用船旗国法律。船舶在光船租赁以前或者光船租赁期间,设立船舶抵押权的,适用原船舶登记国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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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优先权如何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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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的海域辽阔,涉及到的海事问题也是相对比较多的。一旦发生海事问题就需要按照标准和要求进行相应的处理。出现问题需要赔偿,这个赔偿需要按照标准去赔偿,但是海事赔偿责任限制也是存在的。必须在限制的范围以内进行海事赔偿,同时要确保赔偿的到位,让受害者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