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相对抗辩权在我国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在现代这个社会,虽然电子商务发展的速度十分的迅速,但是在一些公司之间的交易过程中还是需要票据的,在现实生活中,票据有相对抗辩权,那么,票据相对抗辩权在我国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接下来小编将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票据相对抗辩权在我国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事项。
一、什么是票据抗辩权?
所谓“票据抗辩权”,是指票据债务人依据一定的合法理由而对抗票据持有人,拒绝履行票据责任的权利。
二、票据抗辩权的种类是什么?
票据抗辩,分为“对物抗辩”和“对人抗辩”两种抗辩。
(1)“对物抗辩”,又称“绝对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可以对抗所有的票据持有人。此种抗辩的事由,是指票据自身发生缺陷或票据行为发生缺陷。比如:票据上缺少必须记载的法定事项,或者背书不连续,或者票据权利的时效届满,或者是伪造的票据等,有这些情形之一的,票据债务人可以据此拒绝履行票据责任。
(2)“对人抗辩”,又称“相对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只能对特定的持票人进行抗辩。此种抗辩的事由,出于在形成票据关系的基础关系中,持票人未按照交易合同履行其义务而有违约行为,票据关系上的债务人可以依据在基础关系上的债权人的地位,而启动抗辩权。
三、行使票据抗辩权的条件有哪些
任何票据债务人的对物抗辩权的行使条件
根据《若干规定》第16条的规定,笔者认为,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任何持票人行使抗辩权;
1、票据欠缺法定必要记载事项或者不符合法定格式。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因票据欠缺法定必要记载事项或者不符合法定格式而无效的票据主要有下列三种:
(1)票据欠缺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票据法》第22条、第76条、第85条分别规定了汇票、本票、支票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票据缺少任何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的,当然无效。
(2)票据金额记载不合法。《票据法》第8条规定,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两者必须一致,两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
(3)在票据上作不合法更改。《票据法》第9条规定,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票据是指原记载人改变原有记载事项,它不同于伪造或变造票据。《票据法》允许更改的已有记载事项,可以更改,禁止更改的,绝不可更改,否则,将导致票据无效。
2、人民法院作出的除权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97条规定,公示催告期满,无利害关系人申报的,人民法院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作出除权判决,宣告票据无效。票据经人民法院以除权判决宣告无效后,票据权利已经法院除去,持票人已无权向票据债务人请求付款。任何票据债务人可以除权判决为抗辩事由而对抗任何持票人,即使善意受让人也不例外。
3、票据债权已消灭。
票据债权因付款、提存而消灭的,票据债务入可以以此为由进行抗辩。票据为交回证券,即债权人应在票据付款人付款时在票据上记载收讫并交回票据,债权人所享债权因票据债务人的付款和债权人的受领而消灭。因此,如债权人再次行使付款请求权,则票据债务人自然可以予以拒绝。
首先就是规定什么是票据的相对抗辩权,其实也就是对人的抗辩权,与此相对的是对物的抗辩权。如果大家对于票据相对抗辩权在我国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这个问题还有什么不太懂的地方,小编建议最好在当地找一个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他们会给出专业的意见。
-
划线支票是什么,有哪些分类?
一、划线支票定义划线支票,又称为平行线支票或横线支票,是指票据权利人或者义务人在支票的正面划两条平行线,或者在平行线内记载特定银行等金融机构,付款人仅得对该特定银行或金融机构支付票据金额的一种特殊支票,使用划线支票的目的是为了在支票遗失,被人冒领时,还可...
-
怎么审查转账支票的效力
当票据收款人或持票人要求银行无条件支付票据上的金额时,银行作为中间人是要对票据的支付负责的,即银行在支付金额之前要先对票据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查。确定票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之后才会进行支付。那么,银行是怎么审查转账支票的效力呢?本站小编马上为您解答...
-
保单关联是什么
保单关联指的是该保单相应的保险责任,包括保险人责任,投保人责任等等。1、保单是保险单的简称,是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签订的一种正式保险合同。任何保险都会以保单的形式出现在投保人面前。保单必须明确,完整地记载有关保险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单上主要载有保险人和...
-
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一、信用证结算信用证结算是付款单位将款项预先交给银行,并委托银行签收信用证,通知异地收款单位开户行转知收款单位,收款单位按照合同和信用证规定的结算条件发货后,收款单位开户银行代付款单位立即付给货款的结算。二、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