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变更监护人父亲的信息?
我们知道监护人是,不能随便变更的,是有顺序的,那么有时候我们填写监护人信息的时候,他的信息可能会填错,这时候就需要进行信息变更,那么如何变更监护人父亲的信息呢?监护人是不是可以随便申请变更呢?本站的小编就为大家整理出以下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监护人不是随便申请变更的。是有顺序的。
《民法通则》 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 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 兄、姐;
(三)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 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第十七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 配偶;
(二) 父母;
(三) 成年子女;
(四) 其他近亲属;
(五)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2、诉讼时间在30日内审结,适用特别程序审理。
办理程序:
一、受理范围
1.本事项适用于办理变更父(母)亲或监护人之一姓名的公民。
2.凡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可以提出申请: 1) 提供的材料真实、完整、准确。
二、设立依据
1.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2. 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有关事项的通知 全文。
三、实施机关
本事项办理机关为江门市公安局江海分局,分为一级,分别为区(县)级。
1.权责划分(县):
江门市公安局江海分局负责对对变更父亲姓名、母亲姓名、监护人之一姓名的进行受理、初审、终审
四、办理条件
五、申请材料
1.申请材料的形式为纸质材料,手写字体应工整、清晰。
2.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统一在纸张的左侧装订,所有复印件需提供原件进行校验,盖受理人校验章。
六、办理时限
受理时限:0工作日。当场受理
法定办理时限:30工作日。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
承诺办理时限:30工作日。与法定办理时限一致
七、服务收费
不收费
八、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1. 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
1)预约。无
2)取号。申请人到大厅叫号机按顺序取号,系统自动生成和打印办理顺序号,窗口工作人员按申请人的现场取号凭条顺序依次接受申请。
3)申请。申请人通过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4)受理。窗口服务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户政业务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或一次性口头告知申请人补正,并向用户提供业务指引。
5)审查。部门在承诺时限内审查决定,予以通过的,签发通过决定;
6)领取结果。窗口办结,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如何变更监护权以及如何变更监护人父亲的信息的主要流程,必须要符合材料的真实和完整性,那个时限一般是0到30个工作日。如果,申请人材料不齐全,信息不是真实的。那么就无法变更监护人的信息。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请咨询本站的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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