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的探视权的法律规定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法律对于离婚后探视权有哪些保障呢?本站小编将为您详细介绍。
离婚后的探视权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享有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探望、关心未成年子女或与其短时间共同生活的权利。离婚后,不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享有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探望、关心未成年子女或与其短时间共同生活的权利。离婚后,不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通过探视、关心子女或与子女短时间共同生活,可以与子女感情交流,得到精神交流,得到精神上的慰藉;同时,通过探视子女,对子女进行教育,还可以使未成年子女享受到父母双方的爱,减少家庭破裂给他们造成的心灵伤害,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有利于对未成年子女的保护。
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过程中,请求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望权的行使。
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
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以上就是本站小编为你整理的探视权的相关规定,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在面对子女抚养这个问题不仅仅是需要了解探视的相关规定,还应该对抚养权,抚养费有更多的了解,这样对子女的成长才会更有帮助。
-
离婚不付抚养费吗这种行为是正确的吗?
对于离婚之后,作为父母来讲,应该是对孩子还是会有抚养权的,那么如果有人想问离婚不付抚养费吗这种行为是正确的吗?根据我们国家婚姻法的规定,这种行为显然是不正确的,作为即使是离婚的父母,也应该会对孩子有抚养义务。详情看下面的文章。法院判决对方支付抚养费,并且子...
-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是固定的吗
抚养费是在男女双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需要向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支付一定子女日常生活所需的开销。一般来说,抚养费只需支付到未成年子女成年即可停止支付。那么,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是固定的吗,我国婚姻法关于抚养费的金额是如何规定的呢?一、数...
-
离婚要怎么要孩子的抚养权
一、离婚要怎么要孩子的抚养权(一)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子女1、自己工资收入、教育程度优于对方的,可收集工资表、纳税证明、学位证书等证据;2、子女随自己生活时间较长,或者由自己的父母照顾更多的,可以由居委会开具证明、邻居提供证人证言等予以证明;3、自己居住...
-
离婚后必须探视孩子吗?
一、离婚后必须探视孩子吗?离婚后夫妻双方都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和义务,要对孩子进行探望,促进他们健康快乐成长。任何人都不能剥夺父母对子女的探视权。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