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在孩子两岁前离婚怎么判
一、准备在孩子两岁前离婚怎么判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离婚争取孩子抚养权如何取证
首先,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文化学历等一般差距不大,但这并不表示就没有差距,比如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其次,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很多时候,孩子特别对于学龄前儿童,不是夫妻一方带,而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再者,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最后,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8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所以在一般情况下,法院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对其最为有利一方抚养。
三、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给抚养费
1、好商好量,达成一致
支付孩子抚养费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如果一方不给抚养费,那么另一方肯定就得多支付抚养费,这样才能让孩子的成长条件保持不变。只要夫妻双方愿意,也就是说,只要夫妻一方对方不给、自己多给,那夫妻就可以协商解决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问题。
2、特殊情况
现实中夫妻常常就不给孩子抚养费难以达成协议,那就只能向法院起诉了。一般来说,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1)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 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
(3)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在这种情况下,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可以相对减少。但继父或继母不愿抚养的,生父或生母的给付数额不能减少。
一般来说,如果孩子是在两周岁以内就离婚的话,孩子判给母亲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除非母亲不能够抚养孩子。其次,抚养权不是一成不变的,如果一方不能抚养好孩子,那么另一方也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的。
-
宁波法定抚养费水平是多少?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有子女的,孩子会判给其中一方抚养,另一方给予抚养费,这也是为人父母的义务。但是由于每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文化习俗等社会条件的不同,所以不同地区会有不同的抚养费标准,那么,宁波法定抚养费水平是多少?婚姻宣布破产之后,未直接进行子女抚养一方会承担一...
-
离婚时一方放弃小孩抚养权如何争取
一、离婚时一方放弃小孩抚养权如何争取规定是离婚之后,一方当事人相变更孩子抚养权,可以先和直接抚养孩子一方自行协议。如果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有主张变更抚养权一方到法院起诉解决。《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
-
再婚子女怎样才算独生子女?
目前,在我国,独生子女享有一定的待遇。但是,现实中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再婚之后所生育的子女,此时将会产生独生子女的认定问题。但是,如何能够确定再婚子女就是独生子女呢。这关系到子女及其兄弟姐妹的组成,深圳对于上一段婚姻是否生育子女的认定产生一定的影响。独生子...
-
离婚协议抚养权能改吗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拥有的一项人身权利,生活中常见的抚养权问题就是离婚涉及的子女抚养权。那么离婚协议里的抚养权是否能修改呢?在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里,对这一点是允许的。子女抚养权确定时,有一点比较重要,就是要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该抚养权的判定,是否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