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登记要审查哪些内容2021
具体审查的内容包括:
1、申请收养人是否符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九十八条规定的收养人的条件。有配偶的,对夫妻双方的情况都要进行审查。
2、审查申请人真实的收养目的。收养是否其真实意思表示。
3、审查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4、审查被收养人的情况,看其是否符合被收养人的条件,已满八周岁的被收养人,登记机关还要了解他(她)对收养的意见。审查被收养人的来源,对收养弃婴的一定要认真审查,要进行必要的调查,不要急于办理收养登记,防止假弃婴。
5、审查社会福利机构的送养人资格。
审查工作必须耐心、细致,依法办事,不得草率,更不能徇私舞弊。
二、国内公民办理收养登记的程序有哪些
收养登记的办理程序如下:
1、提交收养材料
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并提交相应的收养材料。
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过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
2、审查
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应当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审查时,收养登记机关可以进行有关的调查、对当事人进行必要的询问,调查应当制作调查记录,询问应当制作询问笔录。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登记前公告查找其生父母;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公告期间不计算在登记办理期限内。
3、发证
经审查,对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收养关系的建立,除了要求当事人都符合《民法典》中的条件要求,同时还要办理收养手续或者进行公证,否则的话此时可能只会认定为事实收养关系,可能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在受到侵害的时候,就无法受到法律的保障。而一般办理收养登记的时候,往往是在当地的福利院或者民政局办理。
-
老人的孙子女对老人能否负有赡养义务
律师解答:要看具体情况。律师解析:要看具体情况。有以下情况有抚养义务:1、如果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承担赡养责任的,孙子女在有赡养能力的情况下,对祖父母、外祖父母,要承担赡养的责任。2、虽然子女并未死亡,但没有赡养能力,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
-
孩子判给母亲将来还赡养父亲吗
一、孩子判给母亲将来还赡养父亲吗赡养父亲是法定的义务,并不会因为父母离婚后由母亲抚养而免除赡养父亲的义务。父母离婚判给母亲后,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父亲对子女仍享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子女与父母的关系也不会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其中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
-
单身男人能领养小孩吗
律师解答:可以领养小孩的。律师解析:单身男人可以领养小孩的,但需要满足如下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及抚养经济能力;2、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3、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4、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出嫁女赡养父母标准是什么?
律师解析:出嫁女赡养父母标准分3种情况处理:1、当子女的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线的时候,那么超出该保障线的那一部分,会根据一定的比例来计算赡养费;2、两个子女以内,那么通常会按照超出部分的百分之五十的比例,来计算赡养费;3、三个子女以上的,那么就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