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离婚代理词
审判长、审判员:
河南森合律师事务所接受原告xxx的委托,指派王川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现就双方争议的焦点问题,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婚姻关系需要夫妻感情的维持,而不是法律手续的强制性维系,法律不能担保婚姻的幸福,但却可以终止一段不幸的婚姻。原、被告双方分居早已超过两年,彼此形同陌路,已经从根本上说明了夫妻感情的破裂,强制性维系这样一段破裂的婚姻,是对原、被告双方的折磨和不负责任。
二、原、被告双方婚前接触时间较短,互相缺乏了解,婚后又未能建立起牢固的感情基础,致使矛盾加剧。被告漠不关心原告的生活,双方争吵不断,婚姻的本意在于个人追求人生的幸福,是两个人相互依靠,共同面对人生的挑战,而不是寻找一个争吵不休的冷漠家庭。双方的婚姻走到如今的地步,原告为了孩子成长、为了老人安心,也曾试图缓和夫妻关系,努力的维系这段婚姻,为了家庭的稳定付出种种艰辛努力,但面对着日渐冷漠的婚姻关系、渐行渐远的伴侣,却也只能走到起诉离婚的地步,这不得不说是一种悲哀。
三、双方婚生子出生于xxx年7月6日,孩子即将成年,已经具有独立的判断能力,开始形成自己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一个整日争吵、父母关系冷漠的家庭,显然不利于孩子的成长。原告一直以来与孩子的关系良好,又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能够给孩子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请求法院在征求孩子意见后,依法判决孩子由原告抚养,由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400元。
四、原、被告双方共同财产主要为xxxx,依据婚姻法相干规定,请求法院按照平等原则予以分割。
综上所述,原、被告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与其互相折磨,不如给彼此一个重新再来的机会,也给孩子一个新的安宁、温馨的家庭。被告由于各种原因强行维系这样一种破裂婚姻,是对原告的一种伤害,恳请法院秉承法律的意志,给原告一个自由,和作为一个公民应有的追求幸福的权利和正常生活的尊严,判决原、被告离婚。
以上代理意见,请法庭考虑并采纳。
-
部队申请离婚要走哪些程序呢
律师解析:具体的程序是,由当事人所在单位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并符合《民法典》规定的离婚条件的,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
-
离婚案二审还需要开庭吗
律师解析:大多数情况是需要的。离婚案二审有可能开庭,也有可能不开庭,因为有些夫妻在庭外达成了和解了,该案件就不需要继续开庭审理案件。还有一种情况也是可以不用开庭的,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
-
协议离婚能够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吗?
律师解析:首先,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后,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具有极强的人身性,其次,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
-
夫妻双方自愿签了离婚协议之后是不是就有法律效力了?
律师解析:一般生效,但是效力是否及于离婚本身,还要看是否办理登记离婚。首先,只要夫妻双方意思表示真实、《离婚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不损害公共利益、符合公序良俗的,夫妻二人在协议上签字后,协议即成立。但协议成立并不等于协议生效。还需要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