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夫妻共同还债的情形有哪些
一、离婚夫妻共同还债的情形有哪些
1、一方借款从事经营活动的。对夫妻一方借款从事经营活动的,除该借款是从事个体工商、农村承包经营活动外,其所担负的债务,都应以一方是否经对方同意、借款一方所从事的经营收入是否已成为夫妻共同财产为标准来考虑该债务的偿付,另一方应否承担连带责任的问题。如,夫妻一方为与朋友合伙开办企业向他人借款,若另一方不知该借款事实,且该合伙企业还未产生效益或借款的一方将企业收入他用,那么,对该债务,就不应确定应以夫妻共同财产偿付。
2、一方借款是否是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对于该类借款,首先应当了解夫妻一方的借款目的是什么,“为家庭共同生活”有几种情况:如购买家庭生活必需品、药品或住院治疗费用、购买夫妻共同居住的商品房等;“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应包括:一方为与自己有赡养义务关系的人的正常生活费用的借款,如为己方的父母赡养费用的借款;为履行与己方有抚养义务的子女正常生活、学习所需的借款。
3、一方的借款是否未经对方同意,而擅自去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对该类借款,应当考虑夫妻间不当借款权力的行使问题,一方借款未经对方同意,将借款用于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以配偶一方是否同意为前提认定是否属夫妻共同债务。
4、夫妻智力投资之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中一方借款为上大学、出国留学或为学习某项技艺等,对这种夫妻智力投资借款,不能一概而论,应对进行智力投资后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收益情况而定。比如,一方为另一方出国留学到处筹款,借了大量债务,离婚时一方并未收益应视为出国一方的个人债务,由出国方自己负责偿还。对一方学习专业技术、技艺后,利用所学之长赚得的钱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其债务也应属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大家都知道夫妻共同财产和孩子抚养权是需要分割的,但是如果有夫妻债务也是要进行分割的。首先是夫妻可以私下进行协议,不管是口头上的协议还是纸质上的协议,双方只要愿意,法律是不进行干涉的,怎么分配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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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精神病人能离婚吗?
律师解析:首先,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其次,一方在结婚前患精神病,不能进行协商离婚,根据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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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两年离婚有赔偿吗
律师解答:有。律师解析:家庭暴力两年后离婚有赔偿的。因为一般来说,当事人主张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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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的主体要符合什么条件?
律师解析:首先,离婚诉讼属于一般的民事诉讼,因此,其主体要求应当符合民诉法关于起诉条件中主体的相关规定。其次,起诉的主体条件如下:第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那么在婚姻关系中,就是自愿结合并在民政局登记结婚的当事人。第二,有明确的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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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起诉要在哪里办理
律师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农村起诉离婚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