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后不知情的债务怎么处理
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而分居两地,那么在分居后一方发生而另一方并不知情的债务,在离婚时该怎么处理呢?又该如何有效的维护及保障自身的有关权益呢?下面本站小编将为您解答。
1、首先要明确,债务的产生和分居是否达到两年没有具体关系。不知情不能作为对抗债务人。债务人有权利要求夫妻双方任何人清偿。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或者证明对方将钱用于个人事物,没有用到家庭中来,这个要强硬证据,最好是人证。另外对方不正当债务,例如赌博等,可以不负责
2、另外还必须得处理一下几个问题:
(1)、夫妻双方对各自对外的债务,是否有明确的书面约定?
夫妻双方不管是在婚姻关系和睦期间还是冷战诉讼期间,任何一方的对外借款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一方个人债务?对于此双方是否有明确的书面约定,“以谁的名义借款,就由借款人自己偿还,与她人无关。”诸如此类的约定,女方(男方)完全以该协议来对抗男方(女方),作为不承担该笔债务的有效证据。
(2)、如有书面约定,该约定是否已经明确告知第三人?
如有书面的债务约定,是不是就意味着女方(男方)一定不承担该笔债务呢?不尽然。首先关键要看男方(女方)在借款时,是否已经明确告知债权人,关于其夫妻之间的对债权债务分配协议的事情,即是否将夫妻之间的内部协议已经告知第三人。如没有告知,那么第三人依然有权向女方(男方)主张债权。女方(男方)不能以夫妻双方签署的协议内容,来对抗不知情的第三人。
(3)、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借款用途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如双方没有明确约定,一方的借款是否用于家庭的共同生活,也将作为评判、认定该笔债务是否作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一个重要依据。如男方(女方)不能举证证明该笔债务是用于家庭的共同开支,也就无法让女方(男方)成为债务的承担者。本案中,女方(男方)也可以证明该借款合同形成于夫妻分居阶段,且该借款并未用于共同生活,比如家庭生活开支、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
3、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三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根据上文的介绍,即使在分居之后一方不知情的债务,原则上也是需要夫妻共同承担清偿责任的,但有证据证明属于个人债务或债权人知道属于夫妻个人债务的除外。若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本站的在线律师。
-
老人分家不公怎么样办?
老人分家不公怎么样办?如果那个老人有几个孩子,他就会有偏见。当他分离时,他的财产将不可避免地得到平衡。老人可以给孩子更多的财产或更少的钱。这是老年人的自由。不管你多给还是少给,你都是遵守法律的。首先,我们应该明白,作为一个老人,他有权利选择如何分配自己...
-
女子隐瞒多次婚史还有女儿这种行为算不算骗婚?
一、女子隐瞒多次婚史还有女儿这种行为算不算骗婚?女子隐瞒多次婚史还有女儿的情况,并不一定构成骗婚行为,我国法律上的骗婚是欺骗者以诈骗钱财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利用结婚为诱饵而实施的犯罪行为。我国法律中,并没有明确规定骗婚的概念,骗婚一般以诈骗罪论处...
-
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几年构成失踪?
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几年构成失踪?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从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
-
夫妻吵架后分开过属于因感情不和分居吗?
夫妻分居都是因为老是吵架,导致冷战,最后发展为分居。分居一般都是因为夫妻的感情不和睦,如果因为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话,也许会导致起诉离婚。因为吵到导致分居的,并不完全是因为感情破裂造成分居,还是需要看双方吵架之后造成的后果。如果吵架之后导致感情不和睦,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