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间赠与的房产在办理产权登记变更前可以随意撤销吗
夫妻间赠与的房产在办理产权登记变更前可以随意撤销吗?杭州离婚诉讼律师解答
杭州离婚诉讼律师的意见是,对于夫妻双方之间赠与房产,在变更登记前能否撤销赠与的问题,之前在实践中争议很大。所以,《民法典》出台后,对赠与合同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民法典》第657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658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赠与合同其具有双方合同、诺成合同、无偿合同的性质。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需履行相应的义务,即赠与人必须完成赠与物的转移,办理所有权的转移所需办理的登记等手续,并承担相应的瑕疵担保义务。
作为单务合同,受赠人享有无偿取得赠与物的权利,并对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以及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可在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物的情况下请求交付。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32条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658条的规定处理。
本条司法解释所指向的夫妻间赠与合同的标物必须为房产而非其他。司法解释以房产进行独立的法律规制,因为房产具有其他财产不可比拟的重要性,且房产本身价值较高,在目前经济快速发展的大形势下,房地产日渐成为家庭财富比较重要的一部分。
房产作为家庭这一社会基本单位的物质载体,《民法典》物权编等相关法律对以房产为代表的不动产进行了特别规定,即将登记而非交付作为物权转让的标志。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作为权利享有与变更的公示方法,未经过户登记,即使双方当事人就不动产已达成转让协议并履行亦不发生权利转移。因此,在实际生活中,赠与合同双方订立房产赠与合同后,要及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否则权利便容易受到侵害。
婚家司法解释第32条,就夫妻双方赠与合同履行与撤销的规定,实质是对《民法典》第658条关于赠与合同撒销的具体化。
从《民法典》第658条可以看出,赠与人在享有任意撤销权的同时其权利也受到一定限制。
首先,基于单务合同性质,法律赋予赠与人在一定条件下反悔的权利,即在交付以前可以任意撤销,一经公示如不动产进行登记所有权即行转移,便不可再行撤销。
其次,对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经过公证的合同,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
在夫妻间的房产赠与过程中,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产赠与并不属于道德、公益性质的合同,因此在房产变更登记前赠与方均有权予以撤销,且受赠人在其撒销合同后不得要求其继续履行。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则不得撤销,受赠人有权要求赠与人履行合同,完成房产的变更登记。
这也是李晓娟律师一直强调的,在婚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将婚前个人房产赠给给另一方,对于受赠方来讲,如果想保护自己的权益,签好赠与合同还不够,一定要去公证,或做产权变更登记。
-
家庭主妇要求抚养权有什么好处?
一、家庭主妇要求抚养权有什么好处家庭主妇也许没有工作收入,但这并非获得抚养权的唯一条件。如果是孩子的母亲,在争取抚养权方面还有其他好处。我们先来看一下儿童抚养权归属问题,法律是怎样规定的(一)两岁以下的儿童通常与母亲一起生活。如果孩子的年龄在两岁以...
-
离婚协议书怎么写无子女
一、离婚协议书怎么写无子女无子女的离婚协议书主要应对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进行约定,不涉及子女抚养事宜,内容如下:1.男女双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2.男女双方认识时间,结婚时间,登记机关;3.男女双方离婚原因,签署...
-
深圳继承析产委托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
一、深圳继承析产委托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按照继承析产的金额比例来收取。律师代理费各地存在差异,不同律师具体收费也有差异,具体要和律师协商确定。律师费一般根据案子涉及的金额,按当地的律师服务标准中规定的比例来计算代理费。根据案件性质、标的、复杂程度...
-
民法典中离婚时转移财产怎么样进行界定
一、民法典中离婚时转移财产怎么样进行界定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在离婚时,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可以认定离婚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