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分割效力有哪些规定?
婚内财产分割协议三类效力限制:
(1)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免除,抚育子女是父母的一项天职,不得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很多人拟订婚内财产协议时要求不愿要孩子,谁要孩子谁承担孩子的一切抚育费用。此类约定的效力,不能说完全无效。但是当承诺全额承担孩子抚育费的一方经济上陷于困顿,无力独自承担孩子的抚育费用时,另一方显然有共同承担的义务。
(2)对第三者的债务由一方承担婚姻生活中形成的债务,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在婚内财产协议中,可以约定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由其本人承担。但是,这类各自债务各自承担的约定,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时才有效。否则,债权人可要求夫妻俩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对夫妻间扶助义务免除婚内财产协议中,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不等于不承担家庭生活开支。对于家庭生活的开支,有些是无法预见的,若协议上没有约定,显然应由双方共同承担。更需注意的是,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不能因此而免除。
2、“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另外,这种法律效力体现为在两个方面:一是表明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会得到法律的保护;二是合同约定的内容开始实际履行。
3、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由此可见,推翻财产分割协议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即抗辩理由为欺诈、胁迫。当事人举出证据证明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需要注意的是该权利必须在离婚后一年内使用。夫妻间的扶助义务,因一方患病等需要救治时,另一方应积极地承担。
夫妻双方达成和执行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和协议对双方都适用和具有法律约束的效力,受到法律的明文实质性保护,夫妻一方当事人对离婚协议的约定有反悔情节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根据当事人事法存在胁迫等非法情形予以驳回等。
-
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有没有先后
一、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有没有先后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是没有先后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
-
农村征地独生子女可以多分吗?
一、农村征地独生子女可以多分吗?农村征地独生子女不可以多分,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
-
有哪些情形会准予离婚?
一、有哪些情形会准予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
-
两个孩子如果离婚孩子如何判
一、两个孩子如果离婚孩子如何判离婚案件中就孩子抚养问题,法庭会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判决;1、如果双方可以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按照双方当事人的意思出具判决书。2、如果双方不能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法院会按照一人抚养一个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3、判决抚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