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协议离婚的附加条件吗?
一、允许协议离婚的附加条件吗?
不能。离婚这种民事法律行为依其性质属于必须即时的发生确定的效力的法律行为。离婚行为不允许处于一种效力极其不稳定、不确定的状态。所附条件使得本应确立的夫妻的法律关系变得无法确立,这不仅违背了离婚的法律性质,而且使得配偶双方当事人的地位无法安定。因此,离婚这种法律行为不允许附条件。比如当事人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离婚后一方不得再婚或者不得与特定第三人结婚等。
如果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中附加条件,作为同意离婚的附加条款或者前提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应指明该协议离婚行为的违法性,告知当事人取消所附加的条件,否则,应当认定双方未达成离婚协议,不予受理其离婚请求。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二、夫妻双方自愿签了离婚协议之后是不是就有法律效力了
得到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后,登记离婚了有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这是办理离婚手续所要求的内容之一。根据最新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时必须出具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仲裁裁决书和公证债权文书等由第一审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据此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的离婚协议书并不在其中。因此,离婚协议书并不当然的具有强制执行力,一方需要通过申请法院执行,法院认可该离婚协议书的,才具备强制执行力。
协议离婚的附加条件是违法的,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离婚协议双方有附加条件,不能进行离婚手续的办理,得到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后,登记离婚了有法律效力,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
-
民法典中婚前约定共同财产能否分割
一、民法典中婚前约定共同财产能否分割在结婚前约定婚前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夫妻感情破裂离婚后,约定的财产是共同财产,可以进行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
-
赠与协议没过户可以按遗产分割吗
一、赠与协议没过户可以按遗产分割吗赠与未过户的房屋不属于遗产,因为房屋尚未过户,并不是所有权人。《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二条【赠与人瑕疵担保责任】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
-
离婚法院判抚养费怎么判
一、离婚法院判抚养费怎么判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
-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上诉材料有哪些
一、非婚生子女抚养权上诉材料有哪些1、原告的身份证明材料(出生证、户口簿)。2、原告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3、被告的身份证明材料(户籍证明或经常居住地证明)。4、民事起诉状(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5、调取证据申请书(计算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