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环境水污染行政处罚罚的标准是什么?
一、对环境水污染行政处罚罚的标准是什么?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不达标应该得到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权限责令限期治理,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限期治理期间,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制生产、限制排放或者停产整治。限期治理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二、法律规定是什么?
《限期治理管理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排污单位的污染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适用限期治理:
(一)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本办法以下简称“超标”);
(二)排放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实施总量削减和控制的重点水污染物,超过总量控制指标的(本办法以下简称“超总量”)。
第三条 【不适用情形】 排放水污染物超标或者超总量,但有下列情形之一,法律法规相关条款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特别规定,不适用限期治理:
(一)建设项目的水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一条处罚。
(二)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其配套建设的水污染防治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的,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处罚。
(三)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的,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三条处罚。
(四)违法采用国家强制淘汰的造成严重水污染的设备或者工艺,情节严重的,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处罚。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如果有水污染的话,那么应当及时地予以治理。当然这样的一种水污染,如果是企业或者是自然人所造成的,需要对此进行一定的处罚,比如说限期责令改正,还有就是对此进行行政罚款。
-
关于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定是什么?
一、关于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定是什么?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需要遵循以下规则:(一)上位法优先适用规则环保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环保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环保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政府规章;省级政府制定的环...
-
环境行政处罚立案的要件是什么?
一、环境行政处罚立案的要件是什么?环境行政处罚立案的要件根据《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包括以下内容:《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二十二条【立案条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涉嫌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违法行为,应当进行初步审查,并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经...
-
环境污染行政处罚及犯罪是怎样规定的
(一)新环保法环境污染处罚措施规定新的《环境保护法》作为一部行政法律,罕见地规定了行政拘留的处罚措施,对污染违法者将动用最严厉的行政处罚手段。新法规定:对情节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适用行政拘留;对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环境监测机构以及环境监测设备和防治污染设...
-
环境行政处理环境行政处罚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一、环境行政处理环境行政处罚的区别主要是什么?环境行政处理、环境行政处罚的区别主要是前者处理的是民事纠纷,后者处理的则是行政纠纷。1、环境行政处理,是指中国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环境污染损害民事纠纷进行的处理。具体指《环境保护法》第41条、《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