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环境侵权提起民事诉讼的,由造成环境污染的一方就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条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认定环境污染致人损害侵权行为,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行为人污染环境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据此,因果关系的证明实施倒置方式,由加害人举证证明因果关系的不存在。如果不能证明因果关系不存在,则推定因果关系的存在。另外,如果法律规定了环境污染责任的免责事由,也由行为人承担证明责任。
(2)行为人污染环境的行为违反了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
(3)环境污染责任采无过错责任原则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责任的确认是实行无过错的责任原则。无过错的责任原则是指一切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或个人,只要客观上造成损害结果,即使主观上不是故意和没有过失,也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29条 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确立了环境污染侵权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举证责任,是指法律要求纠纷当事人对自己所主张的事实,提出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民事诉讼中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在确立了环境污染侵权的无过错责任原则之后,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环境污染受害人合法权益的保护,确立了环境污染侵权中举证责任分配的原则。根据规定,“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否则,污染者就应当承担其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污染者如不能证明污染行为系“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同时通过举证足以否定其污染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就应当推定由污染者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反过来讲,污染者只有在证明了其污染行为系“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同时,又通过举证足以否定其污染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情况下,才能不承担侵权责任或者相应减轻其侵权责任。
环境侵权中的无过错责任原则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是相对侵权人与受害人来说的,受害人适用无过错原则,债权人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举证责任的分配,是指在当事人之间如何分配证明责任的问题。一般来说,承担较重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纠纷解决中处于相对不利地位。
-
违反固废防治法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制定是为了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我国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实行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的原则,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
-
中国刑法污染环境罪既遂怎么量刑
一、中国刑法污染环境罪既遂怎么量刑犯污染环境罪的,根据实际的犯罪情节不同,刑法规定的量刑幅度也不一样。1、一般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存在严重犯罪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存在法定情节特别严重情形的,则应处7...
-
环保罚款太多能不能申请破产?
一、环保罚款太多能不能申请破产?是可以申请破产的;根据我国《公司法》第182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您可以去向人民法院申...
-
环境污染民事诉讼司法解释2022是什么?
一、环境污染民事诉讼司法解释是什么?我国已经制定了一些相关的司法解释,对环境污染的行为、责任以及后果等等内容作出说明,具体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相关规定:第一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