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合同成立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保管合同成立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成立时为生效时间。
《合同法》
第三百六十五条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第三百六十六条 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 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保管是无偿的。
第三百六十七条 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六十八条 寄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给付保管凭证,但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第三百六十九条 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
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者方法。除紧急情况或者为了维护寄存人利益的以外,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者方法。
第三百七十条 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按照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保管人。寄存人未告知,致使保管物受损失的,保管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保管人因此受损失的,除保管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并且未采取补救措施的以外,寄存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百七十一条 保管人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管人违反前款规定,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对保管物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百七十二条 保管人不得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三条 第三人对保管物主张权利的,除依法对保管物采取保全或者执行的以外,保管人应当履行向寄存人返还保管物的义务。
第三人对保管人提起诉讼或者对保管物申请扣押的,保管人应当及时通知寄存人。
第三百七十四条 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百七十五条 寄存人寄存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的,应当向保管人声明,由保管人验收或者封存。寄存人未声明的,该物品毁损、灭失后,保管人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赔偿。
第三百七十六条 寄存人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
当事人对保管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管人可以随时要求寄存人领取保管物;约定保管期间的,保管人无特别事由,不得要求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
第三百七十七条 保管期间届满或者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将原物及其孳息归还寄存人。
第三百七十八条 保管人保管货币的,可以返还相同种类、数量的货币。保管其他可替代物的,可以按照约定返还相同种类、品质、数量的物品。
第三百七十九条 有偿的保管合同,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当事人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在领取保管物的同时支付。
第三百八十条 寄存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管费以及其他费用的,保管人对保管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管合同一般是将贵重或者是比较重要的物品交与他人进行保管,或者是相关的保险公司来进行保管,一般来说保管的话是需要支付一定的保管费用的,具体的相关费用由双方来进行协商,然后双方签署保管合同之后则产生相关的法律效益,一切的争议都通过合同上的相关协商来进行解决。
-
民法典规定劳务分包合同诉讼有效期是多久
律师解答:三年。律师解析:劳务分包合同诉讼时效为三年。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没有诉讼时效中断或者中止的情形,超过三年再请求的将不受法律保护。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合同纠纷案件的诉讼时效一般为3年,而特殊合同纠纷,如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
-
五种无效合同具体是指哪些?
律师解析: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的分别是: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和八周岁以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
-
双方签字后合同立即生效么
律师解答:生效。律师解析:双方签字是意思表示的体现,如果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则一般有效。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捺印是合同成立。而一般没有附条件的合同自成立时候生效。因此一般合同双方签字之后立即生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
-
签订的合同生效时间怎么算
律师解答:自成立时生效。律师解析:自成立时生效。如果是依法成立的合同,一般自成立时生效;但如果以批准等手续为生效要件的,则在手续办理完成后,合同生效。合同并不是一签定就生效的,一般签订合同后合同会成立,只有不以批准等手续为生效要件的,合同才会自签定成立后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