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续约合同可以毁约吗?
根据法律规定续约合同不可以毁约,除非是协议解除,作为合同体系的一项法律制度,协议合同的解除具有以下适用情形和前提条件:
合同解除适用于有效成立的合同。合同只有在有效成立后、履行完毕前才发生合同解除的效力。可撤销合同及无效合同因属于效力瑕疵或欠缺的合同,不受合同解除制度调整。
合同解除必须具备一定条件。为避免当事人滥用合同解除制度,从而维护合同的严肃性和社会经济生活的稳定性,法律规定合同解除必须具备法定条件或约定条件,禁止当事人任意解除合同。所谓法定解除,是指由法律规定在一定条件下解除合同的行为。例如,<合同法>第94条规定的5种情形。所谓约定解除,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当出现解除合同的条件时,合同解除。当然,当事人不必在订立合同时就约定解除合同,也可以事后经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
二、协商一致解除合同规定是什么?
协议解除不以解除权的存在为依据,而以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为前提。协议解除的程序必须遵循合同订立的程序,即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也就是说,双方必须就解除合同达成一致的意见。协议解除以当事人双方协商为前提,如果一方当事人在解除合同中所作的意思表示是不真实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解除合同的协议。解除合同的协议被撤销后,原合同继续有效。关于协议解除的程序,司法实践中经常会遇到下面两个问题:
(1)合同解除本身已经达成协议,但是就已经履行的部分是否恢复原状或者返还尚未达成协议,合同是否已经解除?我们认为,合同的解除是一个整体的概念,它既包括合同关系的消灭,也包括对合同关系存续期间已经履行部分的处理。而后一方面的问题也直接影响当事人在合同中的利益,如果就此未能协商一致,不能认为双方已经达成了合同解除的协议。
(2)一方提出解除合同要约后,另一方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没有作出答复,是否构成对解除合同的默认?我们认为,为避免和减少一些不必要的合同解除方面的纠纷,不应当承认默认自动导致协议解除的成立。如果对这一问题采取肯定的回答,很可能会严重损害交易效率,并且会导致不利于保护无过错当事人利益的情形。
在当代社会对当事人来说的话,他们如果要想解除合同不支付违约金的情况之下,必须是和对方进行友好的协商,在征得对方的同意之后,才能够对于合同方面的一些规定来进行解除,或者是对方存在着一些重大的过错,享有了法定的解除权利。
-
恶意阻碍合同生效怎么处理
律师解答: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律师解析:如果是恶意阻碍合同生效的,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法律规定,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如果是恶意阻碍合同生效的,合同一...
-
约定年龄是附期限吗?
律师解析:1.约定年龄是附期限,附期限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设定一定的期限,作为决定合同效力的附款。我国现行的《民法典》允许合同双方当事人对合同效力进行附期限的约定。2.附期限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设定一定的期限,作为决定合同效力的附款。其中“期限”,是...
-
合同纠纷诉讼期是多长时间
律师解答:自知道诉讼权利之日起三年内。律师解析: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合同纠纷案件的处理期限与诉讼时效相同,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三年内可起诉。而特殊合同纠纷,如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仲裁或者申请诉讼的期...
-
李大鹏、刘长富采矿权转让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委托诉讼代理人:尹立新,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鸡西分所律师。上诉人(原审被告):刘长富(与刘安君系父子关系),男,1953年8月12日出生,汉族,无职业,住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委托诉讼代理人:孙丹,黑龙江惠园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原审被告):朱凤香(与刘安君系母子关系),女,1953年10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