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纪合同居间合同经纪合同是属于一种类型的合同吗?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经纪合同不是属于一种类型的合同;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以自己名义为他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一方为行纪人,委托行纪人为自己从事贸易活动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
经纪合同是经纪人在承办经纪和代理业务时,同委托人签订的合同。经纪合同是经济合同的一种。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合同的基础是委托合同。
二、行纪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1、行纪合同主体的限定性。在我国,行纪合同的委托人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无太多限制。但行纪人只能是经批准经营行纪业务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法律往往对行纪人的资格、业务范围有严格的限制并对其业务活动实施专门的监督和管理。
2、行纪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行纪合同属于提供劳务类合同,由行纪人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但其所提供的劳务具有特定性,各国基本都规定为物品的买进或卖出,且限于动产范围之内,不动产贸易不属于行纪范畴。我国《民法典》将行纪合同的标的规定为”从事贸易的活动“,实践中多指动产、有价证券的买卖以及其他商业上具有交易性质的行为,如代购、代销、寄售等。
3、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行纪合同中的行纪人在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时,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发生法律关系的。虽然处理事务的结果最终归于委托人承受,但行纪人是以独立的主体资格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无须向第三人披露自己与委托人的委托关系,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这也是合同的相对性原则使然。相应地,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一般不存在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委托人无须支付与第三人的磋商、资信调查成本。这是行纪合同最重要的法律特征,也是其得以蓬勃发展的根源所在。四、行纪人是为委托人的利益办理事务。虽然行纪人是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进行交易,但交易所产生的权利义务最终归属于委托人承受,行纪人为其买入或卖出的商品或有价证券的所有权属于委托人。
综合上面所说的,行纪合同居间合同经纪合同这三种合同存在不同的性质,而签订的条款和内容也完全不同,但不管是哪一种都需要双方在协商好之后才能进行签订,对于签订的内容也不能违背法律的规定,这样出来的合同才能更保障到双方的合法权益。
-
合同未生效是否可以主张违约
一、合同未生效是否可以主张违约合同尚未生效时不具备法律效力,不存在违约问题,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但是很可能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合同成立生效并且已经约定了违约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根据《民法典》...
-
拆迁合同纠纷诉讼费谁承担?
一、拆迁合同纠纷诉讼费谁承担民事纠纷的诉讼费一般是由败诉方承担的,如果原告败诉的,由原告承担,被告败诉的,由被告承担。《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
-
民法典合同解除后如何主张返还财产
一、民法典合同解除后如何主张返还财产民法典规定,合同解除后,一方主张返还财产的,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主张返还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
-
合同撤销有啥法律后果?
一、合同撤销有啥法律后果?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