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借款给分公司合同合法吗?
一、总公司借款给分公司合同合法吗?
分公司是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的资产是公司资产的一部分,公司为其分支机构提供钱款不是借贷关系。 总分公司之间的运营资金往来 不需要签订借款协议,不需要收取借款利息。分公司属于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所以也不是独立法人。没有自己的注册资本金,所有运营资金是总公司出的。 如果是母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借贷,是需要签订借款协议并约定借款利息的。
二、法律依据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公司之间的借款并非全部不合法。
企业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了对于存在《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情形的,属于合法有效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
由于总公司与分公司属于同一法人代表下的单位,双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并不能用借贷的方式进行处理,双方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或者其它正常的商业行为来进行处理,具体情况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咨询办理,避免出现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
货款在破产中是否以普通债权申请
一、货款在破产中是否以普通债权申请贷款在公司破产时,是不是以普通债权申报,要依据贷款是否有担保而定,如果有担保的,申请时应当说明贷款人担保,而不是普通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
参加暑期培训班受伤培训机构要负责吗
一、参加暑期培训班受伤培训机构要负责吗1、培训班有安全保障的义务,所以孩子在培训班中受伤的,培训机构没有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要承担赔偿的责任。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
-
股东可以要求公司清算吗
一、股东可以要求公司清算吗股东不能申请破产,但可以申请解散公司,然后再清算。依照《破产法(试行)》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同时又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对其提出的清算申请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在人民法院判决解...
-
公司解散后合同如何履行,公司强制解散的条件是什么
一、公司解散后合同如何履行公司在解散期间存续,但不得从事与经营无关的活动,所以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公司清算组一般会解除,并且依据合同性质进行相应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