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背书人受理银行本票时要审查什么事项
审查事项包括:
一、汇票是否是统一印制的凭证,汇票是否真实,提示付款期限是否超过。
二、汇票和解讫通知是否齐全,汇票号码与记载内容是否一致。
三、是否作成转让背书,背书是否连续,背书人(仅指被背书人的直接前手)的签章是否真实,被背书人是否确为本单位或者本人
四、汇票的必须记载事项是否齐全,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更改,其他记载事项的更改是否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
五、汇票的记载事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出票金额、出票日期的填写是否确定,是否正确,是否用压数机压印小写金额,小写金额与大写出票金额是否一致,出票银行的签章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加盖了汇票专用章和授权经办人员章。
《票据法》第二十七条持票人可以将汇票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持票人行使第一款规定的权利时,应当背书并交付汇票。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
第二十八条票据凭证不能满足背书人记载事项的需要,可以加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上。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汇票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
第二十九条背书由背书人签章并记载背书日期。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
第三十条汇票以背书转让或者以背书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时,必须记载被背书人名称。
第三十一条以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汇票权利;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汇票的,依法举证,证明其汇票权利。前款所称背书连续,是指在票据转让中,转让汇票的背书人与受让汇票的被背书人在汇票上的签章依次前后衔接。
第三十二条以背书转让的汇票,后手应当对其直接前手背书的真实性负责。后手是指在票据签章人之后签章的其他票据债务人。
-
合伙经营的合同纠纷合同纠纷的诉讼诉讼请求有什么?
合伙经营的合同纠纷案件,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主要有以下几种:1、要求给付合伙盈余款。主要针对合伙经营有赢利的情况,比如扣除原材料款、外加工款或人工工资工资,尚有盈余,此时要求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利润。2、要求支付合伙垫付款或费用。在合伙期间未按出资比例实际支...
-
公司分立工商要做变更吗,公司分立的两种形式有哪些
一、公司分立工商要做变更吗公司分立时,要办理相应的登记,公司分立而存续的公司,如果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要办理变更登记。而公司分立而成立的新公司,要办理设立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因合并、分立而存续的公司,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
-
公司清算留抵进项税务如何处理
一、公司清算留抵进项税务如何处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规定:“一般纳税人注销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增值税留抵税额未纳入企业会计损益核算,如果企业处于正常经营状态,留抵税额...
-
合伙合同纠纷一般是什么情况,合伙纠纷应该怎么防范
一、合伙合同纠纷一般是什么情况合伙合同纠纷一般是关于合伙债务的承担问题发生纠纷,或者是关于合同违约发生纠纷。1、掌握合伙的最本质特征。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并要求合伙人对出资数额、盈余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