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对小股东保护体现在哪些方面?
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结构中,中小股东在数量上面占了绝对优势,可是由于其地位薄弱,中小股东基本没有什么话语权。公司控股股东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事情时有发生,因此,在最新的公司法中,加大了对中小股东的保护。那么,新公司法对小股东保护体现在哪些方面?下面我们来跟随小编做个具体了解。
一、新公司法对小股东保护体现在哪些方面?
新《公司法》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这是新《公司法》对股东权利保护的一般原则性规定。其后,新《公司法》还规定了若干具体的股东权利,列举如下:
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第三十七条、第九十九条、第一百零七条)
2、依法转让股份或股权的权利(第七十二条、第一百八十三条);
3、股东的知情权(第三十四条、第九十八条);
4、建议和质询权(第九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一条);
5、股利分配权(第三十五条、第一百六十五条);
6、剩余财产分配权(第一百八十七条);
7、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权利(第四十条、第一百零一条);
上述规范从方方面面保护着股东的权益,其中对于小股东权益保护的倾向性规定更是使得对小股东的保护有法可依。我国新《公司法》的颁布实施使我国公司立法走向了世界的前沿。
二、中小股东出于弱势地位的原因何在?
通常情况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是由复数股东构成的。我们称出资额占公司资本总额较多,以其所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为控股股东,或易言之为大股东,而其余出资较少,对公司影响力较弱的股东即为小股东。在“一股一权,股权平等”的原则下,大股东和小股东依其股权享有平等的权利。但在实际公司的运作中,小股东由于其股权分散,表决权少,再加上长期以来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漠不关心以及权利保护意识的淡漠,成为公司结构中当然的“弱势群体”。他们“不仅要负管理层机会主义行为所带来的代理成本,还可能受到处于控制地位的大股东的侵害,实际上有可能面临着大股东和管理层的双重损害。”
由此可见,针对之前中小股东维权难的问题,新公司法对小股东的保护加大了力度,赋予了中小股东和大股东一样的权利。小股东也有知情权、对公司经营质询权、利润分配权及临时召开股东大会权。这样一来,小股东也可以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对于损害自身权益的行为提出异议。
-
合伙公司清算后公司能保留吗
一、合伙公司清算后公司能保留吗已经破产清算完成之后一般不能保留,因为已经注销。企业在通过改制重组后,以集团公司或母公司的形式存在的未上市企业,被称为存续企业。宣告企业破产的法定条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章第一节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
-
合伙经营的合同纠纷合同纠纷的诉讼诉讼请求有什么?
合伙经营的合同纠纷案件,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主要有以下几种:1、要求给付合伙盈余款。主要针对合伙经营有赢利的情况,比如扣除原材料款、外加工款或人工工资工资,尚有盈余,此时要求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利润。2、要求支付合伙垫付款或费用。在合伙期间未按出资比例实际支...
-
企业债务如何重组,破产重整和破产重组有什么区别
一、企业债务如何重组民法典对企业如何申请债务重组没有作出规定,而企业破产法规定,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申请破产重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
-
女性60岁以上可以做公司法人代表吗
一、女性60岁以上可以做公司法人代表吗女性60岁以上可以做公司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只有最低年龄限制的。没有最高限制。公司法人代表年龄要求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一般是十八岁以上才能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