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3号――分析程序(2010修订)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3号――分析程序(2010修订)
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在财务报表审计中将分析程序用作实质性程序(即实质性分析程序),以及在临近审计结束时设计和实施分析程序以有助于对财务报表形成总体结论,制定本准则。
颁布单位:财政部
文 号:财会[2010]21号
颁布时间:2010-11-01
实施时间:2012-01-01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在财务报表审计中将分析程序用作实质性程序(即实质性分析程序),以及在临近审计结束时设计和实施分析程序以有助于对财务报表形成总体结论,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除本准则以外,其他审计准则也对注册会计师使用分析程序作出了规定。《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通过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规定了注册会计师将分析程序用作风险评估程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3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采取的应对措施》规定了注册会计师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这些程序可能包括实质性分析程序。因此,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使用分析程序时,还需要遵守这些准则的规定。
第二章 定义
第三条 分析程序,是指注册会计师通过分析不同财务数据之间以及财务数据与非财务数据之间的内在关系,对财务信息作出评价。分析程序还包括在必要时对识别出的、与其他相关信息不一致或与预期值差异重大的波动或关系进行调查。
第三章 目标
第四条 注册会计师的目标是:
(一)在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时,获取相关、可靠的审计证据;
(二)在临近审计结束时,设计和实施分析程序,帮助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形成总体结论,以确定财务报表是否与其对被审计单位的了解一致。
第四章 要求
第一节 实质性分析程序
第五条 在设计和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时,无论单独使用或与细节测试结合使用,注册会计师都应当:
(一)考虑针对所涉及认定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和实施的细节测试(如有),确定特定实质性分析程序对这些认定的适用性;
(二)考虑可获得信息的来源、可比性、性质和相关性以及与信息编制相关的控制,评价在对已记录的金额或比率作出预期时使用数据的可靠性;
(三)对已记录的金额或比率作出预期,并评价预期值是否足够精确以识别重大错报(包括单项重大的错报和单项虽不重大但连同其他错报可能导致财务报表产生重大错报的错报);
(四)确定已记录金额与预期值之间可接受的,且无需按本准则第七条的要求作进一步调查的差异额。
第二节 有助于形成总体结论的分析程序
第六条 在临近审计结束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设计和实施分析程序,帮助其对财务报表形成总体结论,以确定财务报表是否与其对被审计单位的了解一致。
第三节 调查分析程序的结果
第七条 如果按照本准则的规定实施分析程序,识别出与其他相关信息不一致的波动或关系,或与预期值差异重大的波动或关系,注册会计师应当采取下列措施调查这些差异:
(一)询问管理层,并针对管理层的答复获取适当的审计证据;
(二)根据具体情况在必要时实施其他审计程序。
第五章 附则
第八条 本准则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是为规范国内水路运输市场管理,维护水路运输经营活动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2013年12月30日交通部第14次部务会议通过,2014年1月3日交通运输部令第2号公布,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最新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全...
-
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2011修订)
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2011修订)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是为了做好三峡工程建设移民工作,维护移民合法权益,保障三峡工程建设而制定的。2001年2月21日国务院令第299号公布,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最新长江三峡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是为确保船舶的船员配备,足以保证船舶安全航行、停泊和作业,防治船舶污染环境而制定的。2004年6月30日交通部发布,2014年9月5日交通运输部决定修正。最新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全文包括总则、最低安全配...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是为了推动全社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201...
相关文章
-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1号――首次审计业务涉及的期初余额(2010修订)
-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51号――评价审计过程中识别出的错报(2010修订)
-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1号――对存货、诉讼和索赔、分部信息等特定项目获取审计证据的具体考虑(2010修订)
-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2010修订)
-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01号――计划审计工作(2010修订)
-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4号――审计抽样(2010修订)
-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11号――利用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2010修订)
-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1号――审计会计估计(包括公允价值会计估计)和相关披露(2010修订)
-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对财务报表审计实施的质量控制(2010修订)
-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3号――关联方(2010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