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试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试行)
为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统一法律适用,促进司法公正,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试行)》。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文 号:暂无信息
颁布时间:2020-07-31
实施时间:2020-07-31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两高工作文件
为统一法律适用,提升司法公信力,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就人民法院类案检索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本意见所称类案,是指与待决案件在基本事实、争议焦点、法律适用问题等方面具有相似性,且已经人民法院裁判生效的案件。
二、人民法院办理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进行类案检索:
(一)拟提交专业(主审)法官会议或者审判委员会讨论的;
(二)缺乏明确裁判规则或者尚未形成统一裁判规则的;
(三)院长、庭长根据审判监督管理权限要求进行类案检索的;
(四)其他需要进行类案检索的。
三、承办法官依托中国裁判文书网、审判案例数据库等进行类案检索,并对检索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四、类案检索范围一般包括:
(一)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
(二)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及裁判生效的案件;
(三)本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参考性案例及裁判生效的案件;
(四)上一级人民法院及本院裁判生效的案件。
除指导性案例以外,优先检索近三年的案例或者案件;已经在前一顺位中检索到类案的,可以不再进行检索。
五、类案检索可以采用关键词检索、法条关联案件检索、案例关联检索等方法。
六、承办法官应当将待决案件与检索结果进行相似性识别和比对,确定是否属于类案。
七、对本意见规定的应当进行类案检索的案件,承办法官应当在合议庭评议、专业(主审)法官会议讨论及审理报告中对类案检索情况予以说明,或者制作专门的类案检索报告,并随案归档备查。
八、类案检索说明或者报告应当客观、全面、准确,包括检索主体、时间、平台、方法、结果,类案裁判要点以及待决案件争议焦点等内容,并对是否参照或者参考类案等结果运用情况予以分析说明。
九、检索到的类案为指导性案例的,人民法院应当参照作出裁判,但与新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相冲突或者为新的指导性案例所取代的除外。
检索到其他类案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作出裁判的参考。
十、公诉机关、案件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等提交指导性案例作为控(诉)辩理由的,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判文书说理中回应是否参照并说明理由;提交其他类案作为控(诉)辩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通过释明等方式予以回应。
十一、检索到的类案存在法律适用不一致的,人民法院可以综合法院层级、裁判时间、是否经审判委员会讨论等因素,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机制的实施办法》等规定,通过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机制予以解决。
十二、各级人民法院应当积极推进类案检索工作,加强技术研发和应用培训,提升类案推送的智能化、精准化水平。
各高级人民法院应当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审判案例数据库,为全国统一、权威的审判案例数据库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十三、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定期归纳整理类案检索情况,通过一定形式在本院或者辖区法院公开,供法官办案参考,并报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部门备案。
十四、本意见自2020年7月31日起试行。
-
关于设立国际商事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
关于设立国际商事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为依法公正及时审理国际商事案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营造稳定、公平、透明、便捷的法治化国际营商环境,服务和保障“一带一路”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结合审判...
-
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年12月2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01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
-
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1998年6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92次会议通过1998年7月8日以法释〔1998〕15号公布自1998年7月8日起施行根据2008年12月16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司法解释等文件中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条文序...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决定》已于2015年12月2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73次会议通过,于2016年4月13日公布,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颁布单位:最高人民...
相关文章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关于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意见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惩戒制度的意见(试行)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
-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2021)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