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律师:装修工人违规留宿突发死亡,房主可以主张房屋贬值损失
房子还未装修好,却意外得知工人突发疾病死于家中,田女士认为新房变“凶宅”,装饰公司疏于管理、工人违规留宿,自己则内心惶恐在外租房居住。双方多次协商未果,无奈田女士将装饰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房屋价值贬损、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租房费用等,共计25.5万元。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装饰公司赔偿田女士房屋贬值损失4万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案情简介
2020年3月,田女士与北京某装饰公司签订《装饰施工合同协议书》,约定由装饰公司为田女士房屋进行装修,工程期限为60日,工程款5.45万元。合同签订后,装饰公司开始施工。
在工期进行了一个月后,工人孟某开始在涉案房屋内白天做工、晚上居住休息,其他工人则回家休息。不料,孟某在晚上休息时,突发疾病死亡。经公安机关认定,孟某为猝死,不属于刑事案件。
田女士认为,在装修过程中,由于装饰公司疏于管理,装修工人违规留宿于装修房内,且发生死亡事件,按照民风民俗以及一般民众的心理,均会将该房屋视为“不祥之地”、“凶宅”,因此,导致自己在房屋装修完毕后数月不敢正常入住,造成了极大的精神压力,严重影响了自己的工作生活状态。装饰公司在事发后,对发生的非正常死亡事件也一直未予明确回复。故诉至法院,要求装饰公司赔偿田女士房屋价值贬损损失15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8万元,并支付田女士房屋租金2.4万元,承担案件诉讼费等。
在庭审过程中,被告装饰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某表示,工人孟某并非在房屋内死亡,现场还有输液瓶,如果人已经死亡是无法进行输液的;所谓凶宅,是指在房屋中发生自杀、他杀或者其他类似的重大案件,而孟某生病死亡系正常死亡,故涉案房屋与凶宅毫无关系;同时表示涉案房屋装修未迟延交付,田女士已入住一年多,没有发生实际损失,对其而言房屋并非用于交易,房屋的使用价值并未降低,而且田女士主张的租房情况与本案无关,故不同意田女士的诉讼请求。
事件发生后,装饰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某与田女士多次微信沟通此事。田女士认为,此事的发生,导致自己长期在外租房居住,双方未对涉案房屋进行交接,一段时间内未拿到房屋钥匙。但朱某则向法庭提交了视频及微信聊天截图等证据,证明在工期完成时,田女士已到过涉案房屋进行验房,公司应田女士代为卖房的要求,将房屋钥匙放置房屋中介处,不存在迟延交房等情况。
法院认为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北京某装饰公司在为田女士所购房屋进行装修时,其雇佣的工人应仅进行装修工作及因装修而产生的必要生活行为,但工人孟某却长期居住在涉案房屋内,超出了装修工人应从事的行为边界。根据调取的公安机关卷宗可知,孟某确系在涉案房屋内死亡,死因为突发疾病,孟某并非涉案房屋的所有权人或其近亲属,其死亡本身不在一般人可以接受的房屋发生正常死亡的情形之列,广大群众对该类房屋普遍存在忌讳、不安、恐惧等抵触心理,虽然损害并未实际发生,但客观上势必导致该类房屋相对难以转让、出租或交换价值贬损,对于该部分损失装饰公司应予赔偿。
鉴于田女士不申请鉴定,法院综合事件发生时的房屋价格、装饰公司的过错程度、房屋受影响程度等因素,酌情确定装饰公司赔偿田女士房屋贬值损失4万元。
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本案中遭受损害的为房屋本身,不属于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田女士虽因本案事件可能会产生精神困扰,但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应获得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故对该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关于房屋租金,若因完工时间迟延导致产生房屋租金损失,则该损失应属于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中应解决的问题,若因死亡事件致使田女士无法入住产生租金损失,则该损失的发生因田女士同意装饰公司代为出卖房屋而免除,故对租金损失法院不予支持。
法院综合双方提交的证据,审理查明的事实,最终判决北京某装饰公司赔偿田女士房屋贬值损失4万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版权声明】
本文图文转载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
-
杭州专业资深刑事律师史晓东,取保候审后还会坐牢么?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
-
公司让员工自行承担全部社保费用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社保缴纳具有强制性。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任何一方都必须履行。那么公司让员工自行承担全部社保费用怎么办呢?下面用一个最新的案例分享给大家:韦某来自爱唱山歌的广西,2022年4月6日,入职了深圳一家制...
-
如何把“老赖”送进监狱?
如今,“老赖”这个词已经变得较为常见,大家对此并不陌生。实务中,债权人花费时间和金钱,将“老赖”起诉到法院,希望通过法律途径实现债权,但即使债权人拿到了胜诉判决,也申请法院去强制执行,依然有部分“老赖”通过各种方式逃避债务和执行。当民事诉讼已经无法帮助债权...
-
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律师事务所解析——老板克扣工资怎么办
首先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克扣薪水(这里的薪水包括绩效工资、补贴、加班工资等)的行为是违法的。我国《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那么遇到老板克扣工资,作为劳动者的我们在没有签劳动合同的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