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获一例不起诉,“六稳”“六保”保企业稳发展
近年来,随着企业刑事合规在全球逐渐兴起,我国对企业刑事合规制度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也日益深入。2020年3月,最高检启动涉案违法犯罪依法不捕、不诉、不判处实刑的企业合规监管试点工作,在全国确定了6个基层检察院作为试点单位。2020年7月22日,最高检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意见》, 努力让企业“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得好”,落实“少捕”、“少押”、“慎诉”的司法理念,特别是在审查批捕环节,注重将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积极复工复产、开展生产自救、努力保就业岗位作为审查判断有无社会危险性的重要考量因素,减少不必要的羁押,逐步扩大酌定不起诉在认罪认罚案件中的适用。
在C某涉嫌信用卡诈骗罪一案中,张倩雯律师团队便巧妙运用“六稳”“六保”意见,成功帮助企业家C某获得不予起诉决定,免于处罚,令C某能够回归企业稳定生产经营。
基本案情
犯罪嫌疑人C某于2020年1月某日下午到某银行ATM机准备取款时,发现被害人遗忘在该ATM机内的银行卡仍可继续操作,遂在ATM机上操作该张银行卡,先后两次取出现金后离开。当日晚上,C某返回银行ATM机处,通过无卡存款的方式分两次将现金存入被害人的银行卡内。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C某到公安机关投案。
律师工作
C某在被取保候审后委托张倩雯律师团队介入此案。张倩雯律师通过阅卷发现C某前后供述稳定一致,具有自首情节,且C某在涉案当日就将所有从被害人银行卡取出的现金全部存回该张银行卡,涉案金额小,情节明显较轻。考虑到被害人未有明显损失,谅解可能性较大,张倩雯律师第一时间协助C某向被害人取得了谅解。同时张倩雯律师研究发现,在最高检保护民营企业发展、对企业家减少不必要羁押起诉的司法趋势下,C某作为本地贡献突出的民营企业家身份十分有利。张倩雯搜集了C某作为企业家的身份证明、贡献材料和所在企业的经营管理情况结合“六稳”“六保”的意见提交给检察院。多次沟通后,检察院也根据“六稳”“六保”的精神和本案情况,在C某自愿认罪认罚后,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决定。
类案索引
无独有偶,张倩雯律师团队在2019年承办的L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中,企业家L某因不当催收行为被取保候审。张倩雯律师团队从被害人过错、情节较轻、赔偿谅解、认罪认罚及L某省优秀民营企业家身份结合最高检检察长张军针对办理涉企案件提出的“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理念,成功帮助L某取得相对不起诉决定。
关联思考
优秀民营企业家在涉嫌刑事犯罪时,若犯罪情节明显较轻,危害不大并且案发后进行补救或认罪认罚积极复工复产、开展生产自救、努力保就业岗位等稳定生产经营的举措,根据现有刑事政策,考虑其为经济发展作出的贡献,出于保护企业稳定发展的角度,检察院是完全有可能对其不捕,甚至不诉。这也要求企业家及企业在任何时候都要重视刑事合规,这不仅能够帮助企业诊断风险,还能预防犯罪,甚至消除犯罪。
刑事合规是国家以刑法为工具,为企业开展合规管理,建立的一套督促机制、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主要包括三大要素:第一,企业假如建立或者实施了有效的合规计划,司法机关可以对其作出无罪处理,这就是合规出罪制度;第二,企业即便构成犯罪,假如建立或者愿意实施合规管理体系,司法机关也可以作出宽大刑事处罚;第三,对于愿意积极配合、认真补救并作出合规承诺的涉案企业,检察机关可以与其达成暂缓起诉协议,或者达成不起诉协议,责令其在一定考察期内建立或者完善合规管理体系,考察期结束后根据推行合规管理的情况,再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从企业内部来说,企业需要加强自我控制和内部管理。这是防止企业违规的机制。每个企业可能有不同的治理模式和方式,但是每个企业都要有合规体系。合规是企业内在的需要,企业要想持续发展就必须有合规体系。从刑事合规的维度来讲,企业识别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可能遇到的刑事风险和外部监管的要求和义务,把这些义务和监管的要求内化成内部的管理动作,内化成管理的机制和政策、流程,并且进行监控,从而降低刑事风险和避免进行刑事犯罪。
从根本上说,在推行刑事合规机制时,不仅要督促其建立一套形式化的合规管理体系,更要注重推动“展开实质性的合规整改”,也就是针对既有的违法违规情况,针对特有的合规风险,改造企业的商业模式、经营模式,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方式进行“脱胎换骨”式的改造,由此才能防止企业重蹈覆辙,再次走上犯罪的道路。企业只有形成合规经营的习惯和文化,在开展每一项新业务之前都进行风险评估,尤其是刑事法律风险评估,并进行“去犯罪化”处理,才能给企业戴上“安全帽”,让企业经营踏上健康的轨道,建成百年老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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