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二次手术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二次手术赔偿项目有哪些?
交通事故二次手术赔偿项目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事故致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有权要求侵害人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等主要项目。
当事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需要注意收集交通事故认定书、病历、医疗费发票和清单、个人收入证明、居住证明、家庭成员户籍情况、交通费等证据,以便在诉讼中适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二、交通事故二次手术赔偿争议怎么起诉?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事实上,也有可能当事人第2次做完手术以后需要安装一些残疾辅助器具,如果存在这种情况,赔偿项目还包括残疾辅助器具费,总的来说,赔偿项目没有交通事故的详细情况是不能准确分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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