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相关法律问题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相关法律问题有哪些?
1、《民法典》
第188条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四条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第九十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二、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哪些?
(一)造成一般伤害的情形(未构成伤残):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可以请求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部分情形下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二)造成残疾的情形:交通事故致受害人伤残的,可以请求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伤残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三)造成死亡的情形:交通事故致受害人死亡的,受害人的近亲属及其生前依法承担抚养义务的被抚养人可以请求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综合上面所说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如果在双方协商不好的情况之下是可以利用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但需要在规定的时效之内提起,只有要合法的证据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权益,所以, 自己的权益就一定要懂得自己来保护,这样才能算是合理的。
-
张XX交通肇事一审刑事判决书
公诉机关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张XX,男,1985年11月15日出生于河南省临颍县,汉族,初中文化,农民,现住河南省临颍县。2016年12月10日因涉嫌犯交通肇事罪被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大港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22日被依法逮捕,2017年1月5日被取保候审。辩护人范明轩...
-
交通事故全责方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全责方赔偿项目有哪些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限额先行赔偿,不够部分由肇事者承担。可以要求的主要赔偿项目及标准有: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根...
-
刘X交通肇事一审刑事判决书
刑事判决书(2016)内0702刑初271号公诉机关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刘X,男,1988年8月18日出生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蒙古族,大专文化,呼伦贝尔市某物流公司职工,户籍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因涉嫌犯交通肇事罪于2...
-
追尾但没有痕迹要赔偿吗
发生车辆追尾事故的话,一般情况都是后车的责任,如果前车被追尾,导致车辆受损或车内人员受伤,可以向后车驾驶员或车主索要合理赔偿。如果车辆没有受损、车内人员没有受伤,则不用赔偿。通常情况下同车道内追尾,会以后车全责进行赔偿,如果双方对事故责任存在异议应该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