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规定的扣押期限是多久?
司法机关在侦查刑事案件时,可能会发现案件中涉及到的一些财物可以证明案件当事人的犯罪行为,这时司法机关有权对这些财物进行扣押。但扣押财物是有一定期限的,这在我国的刑诉法中有相关规定,那刑诉法规定的扣押期限是多久?本站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回答这个问题,相信对您会有所帮助。
一、刑诉法规定的扣押期限是多久?
根据2015年2月4日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冻结存款(账户)的期限最长可以为一年,查扣动产期限最长可以为二年,查冻其他财产(如房地产、股权等)的期限最长可以为三年。
根据该条第二款规定“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续封、续扣、续冻的期限也没有“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的限制,即续封、续冻、续扣的期限可以保持不变。
查封、扣押当事人的财产有利于案件的尽早侦破。但应遵守刑事诉讼法查封、扣押财物的规定。查封、扣押的财物,有期限上的规定,最长不得超过三年。犯罪嫌疑人应配合公安机关或法院执行财物的查封与扣押,如果不配合的,执行机关可以对其强制执行。
二、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 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 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
第一百四十二条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查封、扣押财物、文件持有人 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
第一百四十三条 侦查人员认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的时候,经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 察院批准,即可通知邮电机关将有关的邮件、电报检交扣押。不需要继续扣押的时候,应即通知邮电机关。
《公安部规定》第二百二十二条 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 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但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持有人拒绝交出应当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的,公安机关可以强制查封、扣押。
《公安部规定》第二百二十八条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子邮件、电报,经查明确实与案 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退还原主或者原邮电部门、网络服务单位;原主不明确的,应当采取 公告方式告知原主认领。在通知原主或者公告后六个月以内,无人认领的,按照无主财物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
司法机关扣押当事人的财物不得超过这个时限。案件中的财物如果对侦破案件有帮助的,司法机关在扣押财物时,犯罪嫌疑人应配合扣押,否则办案人员有权强制执行。扣押的财务司法机关应进行妥善的保管。在办案过程中,如果发现扣押物对查明案件事实没有帮助的,应在三日内解除扣押。以上就是本站小编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
补充侦查期限规定的是多久
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的刑事案件,检察院在依法审查了之后,如果发现证据不足的话,则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但补充侦查也是有期限的最多不能超过2次,并且实际也会对补充侦查的期限作出要求。那通常补充侦查期限规定是多久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补充...
-
检察院公诉科办案期限是多久?
一、检察院公诉科办案期限是多久?问卷后,先提审再写审结报告,需提交讨论的要制作汇报材料,最后就是写起诉书.法院通知开庭后,制作出庭讯问提纲、公诉意见、答辩提纲并出庭公诉等。开庭时间有三分二的时间都是公诉人的,要讯问、出示并宣读证据、质证、发表公诉意...
-
外地车在北京年检需要哪些材料
一、外地车在北京年检需要哪些材料外地车在北京年检需要的材料有申请表-《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安全检验合格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委托通知书-机动车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开具的《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行驶证-机动车行驶证、保险凭证-机动...
-
2022轿车年审需要什么资料
一、轿车年审需要什么资料车辆年审需提供材料:1、行驶证原件;2、交强险保单公安机关留存联;3、车主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单位车辆需提供单位委托书1份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4、环保检测报告单。先准备好行驶本和身份证原件,如果说太忙没有时间需要委托别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