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再審後什麼時候開始審理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八條法院決定再審
各級人民法院院長對本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發現確有錯誤,認為需要再審的,應當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最高人民法院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上級人民法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發現確有錯誤的,有權提審或者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
第一百九十九條當事人申請再審
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第二百零三條申請再審的材料
當事人申請再審的,應當提交再審申請書等材料。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書之日起五日內將再審申請書副本發送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提交書面意見;不提交書面意見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請人和對方當事人補充有關材料,詢問有關事項。
第二百零四條審查申請和再審法庭
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書之日起三個月內審查,符合本法規定的,裁定再審;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裁定駁回申請。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因當事人申請裁定再審的案件由中級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審理,但當事人依照本法第一百九十九條的規定選擇向基層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高級人民法院裁定再審的案件,由本院再審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審,也可以交原審人民法院再審。
第二百零五條申請再審期限
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後六個月內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條第一項、第三項、第十二項、第十三項規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
第二百零七條再審適用程序
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的案件,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是由第一審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審程序審理,所作的判決、裁定,當事人可以上訴;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是由第二審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審程序審理,所作的判決、裁定,是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上級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提審的,按照第二審程序審理,所作的判決、裁定是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人民法院審理再審案件,應當另行組成合議庭。
-
起訴要撫養費要多少訴訟費
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撫養費用沒有超過一萬元的話,那麼訴訟費用是五十元;如果撫養費是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那麼訴訟費用是按照撫養費的2%進行交納。《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
-
法院委託書怎麼寫
法院委託書委託人: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茲委託,在本人與_______。之間糾紛中,作為本人在訴前、一審、二審和執行程序的委託代理人。作為本人的全權委託和特別授權委託代理人,授權範圍包括但不限於:...
-
民事行政公益訴訟訴前程序要做哪些工作
要嚴格履行訴前程序。發現可能屬於民事或行政公益訴訟案件範圍的案件線索,應當將有關材料移送民事行政檢察部門。要求檢察院在提起民事公益訴訟之前,應當依法督促法律規定的機關提起民事公益訴訟。建議轄區內符合法律規定條件的有關組織提起民事公益訴訟;有關組...
-
民法典持續侵權的訴訟時效規定是哪些
律師解析:持續侵權的訴訟時效規定是三年,持續侵權是民事侵權中的一種,適用普通訴訟時效。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法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