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發現受知識產權保護嗎
不受保護。根據《專利法》第二十五條 對下列各項,不授予專利權:
(一)科學發現;
(二)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
(三)疾病的百診斷和治療方法度;
(四)動物和植物品種;
(五)用原子核變換方法問獲得的物質。
對前款第(四)項所列產品的生產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規定授予專利權。
因此,科學發現不能作為知識產權的保護對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知識產權法》 第二十二條
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一)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二)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説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三)為報道時事新聞,在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中不可避免地再現或者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四)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其他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已經發表的關於政治、經濟、宗教問題的時事性文章,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五)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在公眾集會上發表的講話,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六)為學校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翻譯或者少量複製已經發表的作品,供教學或者科研人員使用,但不得出版發行;(七)國家機關為執行公務在合理範圍內使用已經發表的作品;(八)圖書館、檔案館、紀念館、博物館、美術館等為陳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複製本館收藏的作品;(九)免費表演已經發表的作品,該表演未向公眾收取費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報酬;(十)對設置或者陳列在室外公共場所的藝術作品進行臨摹、繪畫、攝影、錄像;(十一)將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已經發表的以漢語言文字創作的作品翻譯成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作品在國內出版發行;(十二)將已經發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前款規定適用於對出版者、表演者、錄音錄像製作者、廣播電台、電視台的權利的限制。
-
著作權侵權判定規則
“侵權=接觸+實質性相似”是被普遍接受並在司法實務中執行的規則,屬於一般著作權侵權認定的通用標準。該規則要求侵權行為人具備接觸作品的可能性,且兩作品具備實質性相似,構成實質性相似的在先作品部分應受著作權法保護,只有同時滿足此三個條件才能構成侵犯著作權...
-
非遺傳承人申請流程
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申報程序是:申報者向所在行政區域文化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由文化行政部門逐級上報—省級文化行政部門對申報項目進行彙總、篩選,經同級人民政府核定後,向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申報(中央直屬單位可直接向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提出申報),部際聯席會議辦...
-
勞動仲裁要開幾次庭
勞動仲裁可以開庭幾次,並沒有法律具體規定,一般只有一次,但如果因法定原因影響,則會延遲開庭時間。仲裁庭應當在開庭五日前,將開庭日期、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當事人有正當理由的,可以在開庭三日前請求延期開庭。是否延期,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決定。法律依據:《...
-
發明專利知識產權申請週期是怎麼規定的
實際上很多改變大家生活的一些新的發明物,只要當事人申請過國家知識產權以後就屬於個人專利。申請專利以後,就代表着該項發明是可以為當事人帶來商業利潤的,不過有些公民在第一次申請發明專利的時候,對於發明專利知識產權申請週期是怎麼規定的瞭解是比較模糊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