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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商標著作權的含義有什麼?

一、專利商標著作權的含義有什麼?

專利商標著作權的含義有什麼?

商標權是民事主體享有的在特定的商品或服務上以區分來源為目的排他性使用特定標誌的權利,商標權的取得方式包括通過使用取得商標權和通過註冊取得商標權兩種方式。

著作權是作者完成作品的創作後對其作品享有的權利,包括人身權和財產權,即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複製權、發行權、信息網絡傳播權、攝製權、改編權等權利。

專利權是指專利所有權人或其他權利人對特定的發明創造在一定期限內申請專利後,依法享有的獨佔、實施、許可、轉讓的權利,屬於我國知識產權的一種。專利權的主體包括了發明人、單位、受讓人、以及外國人。

從分類方面講,商標權屬於工業產權,而工業產權與著作權是知識產權的兩大分支。從權利的特性方面講,著作權與商標權有以下區別:在權利主體方面、取得方面、標的物方面、獨佔性方面。

二、專利審查的特點是什麼?

(一)一般原則

對於接收的發明專利申請,應當按照接收的先後順序進行審查,但可以將先後接收的同類的專利申請放在一起同時審查。

在申請人對第一次審查意見通知書作出答覆之後,審查員對申請繼續審查時,一般應按照答覆的先後順序進行。

(二)特殊處理

對下列幾種情況可作特殊處理:

1.對國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義的申請,由申請人或者其主管部門提出請求,經專利管理部門批准後,可以優先審查,並在隨後的審查過程中予以優先處理。

2.對於專利管理部門自行啟動實質審查的專利申請,可以優先處理。

3.保留原申請日的分案申請,可以與原申請一起審查。

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都屬於知識產權,對專利進行審查時,要按照接收的先後順序,先接收的先審查,對於同一類型的專利,需要放在一起共同審查,對國家利益有重大意義的專利,申請部門需要優先審核,啟動實質審查的專利,可以優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