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國土徵地拆遷檔案管理辦法?
成都市國土徵地拆遷檔案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規範和加強全市徵地拆遷檔案管理,確保徵地拆遷檔案的完整、準確、系統和安全,更好地維護人民羣眾利益,為城市建設、經濟發展與社會和諧穩定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及實施辦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實施辦法》、《成都市徵地補償安置辦法》(成都市人民政府第78號令),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徵地拆遷檔案是指依法實施土地徵收、房屋拆遷、補償安置等過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和參考利用價值的文字、圖表、聲像、電子、實物等各種形式和載體的歷史記錄。
第三條
徵地拆遷檔案是土地徵收工作的重要憑證和參考,也是解決徵收補償安置糾紛,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最重要的依據。凡成都全域實施的徵地拆遷項目,均應遵照本辦法管理徵地拆遷檔案。
第四條
徵地拆遷檔案工作實行統一管理、分級負責、定期移交的原則。成都市國土資源局負責全市徵地拆遷檔案工作的組織實施和業務指導,成都市檔案局負責全市徵地拆遷檔案工作的監督檢查。各區(市)縣國土資源局(分局)、徵地拆遷辦公室、鎮鄉(街道)負責所轄區域範圍內徵地拆遷檔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各區(市)縣檔案局負責所轄區域範圍內徵地拆遷檔案工作的監督檢查。
具體職責分工:
(一)徵地拆遷檔案涉及的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檔案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人為第二責任人,徵地拆遷檔案涉及的工作人員、專(兼)職檔案人員為直接責任人。各單位要改善落實檔案工作條件,做好檔案日常管理工作,並規範本單位文件材料的形成、收集、保管、歸檔、利用、移交等各項工作。
(二)各區(市)縣相關鎮鄉(街道)及實施單位負責各自轄區內徵地項目的拆遷、補償安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日常管理,並按規定進行移交。
(三)各區(市)縣徵地拆遷辦公室負責組織落實本轄區徵地拆遷檔案各項具體工作。負責本單位徵地拆遷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移交工作。負責協調轄區內國土資源局、檔案局對相關鎮鄉(街道)及實施單位檔案專(兼)職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指導,負責對相關鎮鄉(街道)及實施單位徵地拆遷檔案工作的監督檢查。未設徵地拆遷辦公室的,該項工作由國土資源局負責。
(四)各區(市)縣國土資源局(分局)負責本單位徵地拆遷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負責徵地拆遷檔案工作的業務指導。由鎮鄉(街道)和相關實施單位負責的徵地拆遷檔案在徵地拆遷項目結束後移交國土資源局,由國土資源局保管、利用。
第五條 檔案的收集
( 一)歸檔範圍
具體參見《成都市徵地拆遷文件材料歸檔範圍及保管期限表》(附件1)。
(二)歸檔要求
1、除反映徵地拆遷工作職能活動形成的管理性文件外,徵地拆遷檔案應以項目為單位進行歸檔,不同項目的檔案不能混淆。
2、歸檔文件材料應以原件歸檔。歸檔文件應當完整、準確,簽字(蓋章)手續完備,字跡清楚,圖面整潔。有關項目的電子、聲像、實物等文件材料應當同時歸檔。
第六條 檔案的整理
各相關單位負責本單位應歸檔徵地拆遷文件材料的整理。
徵地拆遷檔案的整理標準參照《成都市徵地拆遷檔案整理規範》(附件2)執行。
第七條 檔案的移交
(一)移交時間
1、相關鎮鄉(街道)及實施單位負責整理的徵地拆遷檔案資料原則上在項目工作完成後6個月內移交;項目持續時間過長的,按年度分階段移交轄區徵地拆遷辦公室,未設徵地拆遷辦公室的直接移交轄區國土資源局(分局)。
2、徵地拆遷辦公室負責的徵地拆遷檔案應於項目工作結束後6個月內移交,持續時間較長的,按年度分階段移交轄區國土資源局(分局)。
(二)移交要求
移交人應編制移交目錄(包括電子目錄、紙質目錄),按規定完善相關移交手續。工作過程中人員有變動的,需完善相關交接手續。
第八條 保管和利用
各單位應加強檔案的安全管理,設立專門的檔案庫房,配備檔案安全必備的設施、設備和裝具,確保檔案實體和檔案信息安全。
徵地拆遷檔案的利用,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各單位應做好檔案利用登記,及時催收借閲檔案,檢查歸還檔案質量,發現問題及時彙報,按相關規定處理。
第九條 獎勵與處罰
對於在徵地拆遷檔案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不按規定歸檔而造成文件材料損失的,或對檔案進行塗改、抽換、偽造、盜竊、隱匿、出賣和擅自銷燬而造成檔案丟失或損壞的,或不按保密規定造成檔案失、泄密的直接責任者,依法進行處理。
第十條 附則
(一)本辦法適用於全市徵地實施涉及的各部門、鎮鄉(街道)及實施單位。
(二)本辦法由成都市檔案局、成都市國土資源局負責解釋。
(三)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30日以後施行,有效期2年。
以上是成都市國土徵地拆遷檔案管理辦法,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瞭解。總而言之,徵地拆遷檔案真實記錄了城市變遷、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軌跡,是保護國家、集體、個人利益,化解矛盾、調解糾紛,是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憑證。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三明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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