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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徵地補償新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各地政府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都有權按照流程徵收屬於公民依法獲得的土地,在徵收之前,都需要按照本省最新的徵地補償規定,制定具體的補償方案,公民可以據公開的方案計算自己可以領取的補償金。今天本站小編給大家帶來的是湖南省徵地補償新標準。

湖南省徵地補償新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湖南省徵地補償標準的通知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為進一步規範全省徵地補償工作,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切實維護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合法權益,現就調整湖南省徵地補償標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徵地補償標準包含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兩項之和。徵收單位或個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青苗補償等,執行由市州制訂並報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補償標準。非農建設用地需要收回農林牧漁場國有農用地的,參照執行鄰近農民集體土地的徵地補償標準。

二、徵收集體建設用地、農村道路及坑塘水面等農用地,參照執行所在區域徵地補償標準。徵收荒山、荒地(其他草地),參照執行所在區域徵地補償標準的50%。徵收裸地的補償標準不超過所在區域徵地補償標準的30%。

三、徵地補償區域以縣市為單位劃分並公佈,同時報省國土資源廳備案,區域劃分資料未報省國土資源廳備案的不得徵地。

四、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要根據徵地補償費主要用於被徵地農民生產生活的原則,制訂徵地補償費分配指導意見,徵用土地

五、本標準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本標準施行前,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已公告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的,可以繼續按照公告確定的標準執行。在本標準實施前已辦理徵地審批手續,但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未公告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的,按照本標準執行。

二0一二年十二月十八日

是由湖南省人民政府制定的,各縣市政府需要根據本補償規定,制定具體的補償方案,設置此項法規的目的,是為了促進本省經濟的發展,同時也是為了防止民憤事件的發生若當地政府不按照規定支付補償金,則公民可以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