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土地使用證有效嗎
國家土地資源管理非常嚴格,因為國家土地的國有制和國家土地資源的緊缺,所以在擁有土地不動產後,我們還需要辦理土地使用證。當前有很多人認為土地使用證沒有什麼用處就不去辦理,很多人都有這樣的想法,那房屋土地使用證有效嗎?用處是什麼呢?
土地使用證的用處
(一)可以有效保護不動產產權的完整性。 缺少《土地使用證》,不動產的“物權”不完整。因為《房地產管理法》第五十九條規定:“國家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這説明房地產的“物權”包括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方面。業主買的房地產包括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而現在開發商只把房屋所有權給了業主,而土地使用權沒有交給業主。
(二)可以保證房產轉讓中涉及的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效力。 缺少《土地使用證》,房地產的轉讓中涉及土地使用權的部分不發生法律效力。《物權法》第九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沒有《國有土地使用證》,業主不擁有法律意義上的“土地使用權”。
(三)可以有效體現房地產的實際價值。 缺少《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地產價值嚴重縮水。按照《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這一條規定使原本只有70年壽命的住宅,得到“自動”延長。使“住宅”的傳世私有財產性質,以法律的形式確立下來。但是如果買的房子沒有《國有土地使用證》,就沒有土地使用權,更不能“傳世”,這樣的房子還有多少價值呢。
土地使用者應按照以程序辦理:
(一)土地登記申請。申請人持上述材料到土地登記機關填寫《土地登記申請書》;
(二)地籍調查。包括權屬調查和地籍測量兩部分。權屬調查包括核實土地權屬來源,認定土地權屬界線、設立權屬界讓等內容。地籍測量分兩步完成。第一步地籍平面控制測量;第二步地籍勘丈。
(三)權屬審核。內容有:土地登記申請人的資格審核;宗地自然狀況審核;土地權屬來源,權屬性質和土地使用期限的審核。
(四)註冊登記。由土地登記機關按照人民政府對土地登記的批准意見,對批准土地登記的土地所有權、使用權或他項權利進行登記、裝簿、造冊、繕證。
(五)頒發證書。由土地管理部門向領證人分送領證通知。
土地使用證的用處當前還有很多人都不知道,認為只要有土地的不動產就不會受到什麼影響,但土地使用證對我們來説其實作用是非常大的,在一些特殊的辦事下,房屋土地使用證有效嗎這樣的問題相信已經得到解答,而且在辦理一些事情時,如果沒有土地使用證的話,根本就無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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