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出售土地手續有哪些?
一、農村出售土地手續有哪些?
(一)轉讓方提供
1.原土地證或土地證明函原、複印件;
2.原土地出讓合同複印件;
3.上交税務局土地增值税證明覆印件;
4.提供土地評估報告;
5.規劃辦審定的航測地形圖的紅線圖原件。
(二)受讓方提供
1.項目批覆原、複印件;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及法人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
3.上交財政局契税證明覆印件。
(三)轉讓雙方提供
1.土地轉讓申請書原件;
(以上資料規格為B5紙,一式2份。)
二、農村土地轉讓的相關知識:
現在土地資源越來越稀缺,資本下鄉現象也漸漸增多,農村土地轉讓手續應當如下辦理。
1、農村土地大部分都屬於集體土地性質,土地證上有户主名字,但所有權屬於集體所有,不能過户,不支持交易。當然生活實際中,也有交易的情況發生,就是買賣雙方簽訂協議交易。但這種交易是不合法的,完全不能得到法律承認。將來發生土地糾紛,法院是不會支持買家的,即如果將來該地塊增值了,那麼賣主反悔了,他可以隨時向法院起訴要求拿回土地的使用權,買家打官司必輸(賣家最多退交易當時的地價款)。所以,這種交易是建立在賣家單方面的信用上的。
2、還有少部分農村土地因土地徵用或者其他原因,屬於出讓土地性質。那麼就完全可以進行過户交易。具體,買賣雙方攜交易協議及相關證件至當地國土局辦事大廳,辦理土地過户手續。
在辦理土地轉讓手續過程中需要注意兩點:首先,要了解土地性質看其是否能流轉,如若可以流轉,則依照法定程序進行辦理;其次,要簽署正式的合法的合同,以便將來產生糾紛時能夠維權。
農村裏面轉讓土地,本質上是轉讓土地的使用權,因為農村的土地是歸集體所有。所有權在集體的手上,雖然是沒有資格轉讓他的所有權的。因此,農村出售土地必須要提供原土地證以及合同包括土地繳税的證明,而受讓方需要提供自己的身份證項目批覆鍵等等到當地國土局進行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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