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土地使用權出租時該如何?
關於共有土地使用權出租的問題,在我國《物權法》尚未正式出台前,共有土地使用權的概念還未得到界定。生活中,人們往往能夠分清楚商品房的個人使用權面積和共有使用權面積,但對於共有土地使用權的劃分也一直處在模糊處理的狀態,由此,當我們遇到共有土地使用權出租時又該如何呢?
首先,土地使用權,是指單位或者個人依法或依約定,對國有土地或集體土地所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和有限處分的權利。
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指國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並取得收益的權利。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取得方式有劃撥、出讓、出租、入股等。有償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出租、抵押和繼承。劃撥土地使用權在補辦出讓手續、補繳或抵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之後,才可以轉讓、出租、抵押。
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是指農民集體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並取得收益的權利。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可分為農用土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和建設用地使用權。
在中國,土地使用權的主體是廣泛的。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農民集體和公民個人,以及三資企業,凡具備法定條件者,依照法定程序都可以取得土地使用權,成為土地使用權的主體。土地使用權可以出讓、轉讓、買賣、出租、抵押。
土地使用權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作為出租人將土地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租賃給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為。未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條件投資開發、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出租。
土地使用權交換是相鄰的集體所有制單位,為了改變土地利用的缺點、機械化作業條件和水利灌溉條件,進行局部土地界線的調整與交換部分土地。經調整後,土地利用條件得到改善。土地使用權的交換必須在自願基礎上產生,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上協商解決,因而可由交換單位提出申請,在土地管理部門指導下,經協商提出方案,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後,進行劃界,申請辦理變更登記。土地使用權可以作為抵押權的標的物,以土地使用權設定抵押權時,其地上的建築或其他工作物也隨之抵押;當地上的建築或其他工作物抵押時,其適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也隨之抵押。
綜上來看,共有土地使用權類似於目前的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區別在於共有土地使用權的權屬人可以分割,而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屬於集體無法分割;土地使用權可以通過土出讓、轉讓、買賣、交換等形式實現對同一地塊的權屬共有,隨之則可以產生共有土地使用權出租,但這一概念的界定在我國還尚未明確。
-
村裏能收回被承包出去的土地嗎
律師解析:要看具體情況。在承包期內,村裏無權收回被承包的土地;承包期屆滿,一般也不得收回被承包的土地。只有在承包户死亡、户口遷出、及承包户明確要求交回被承包的土地等一些特殊情況下,村裏才可以收回被髮包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法律依據:《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條...
-
70年後土地使用權怎麼辦
近年來,我國在各個方面都取得了較大的成就,國家更加關注公民自身權益的保護,在平時爹生活中,人們可能因為一些原因需要購買房屋,根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來看,房屋的土地使用權是有一定的年限限制的,那麼70年後土地使用權怎麼辦?下文為大家介紹相關內容。一、我國土地使...
-
土地使用權和房屋產權的區別是什麼?
一、土地使用權和房屋產權的區別是什麼?土地使用權和房屋產權的區別是房屋所有權(即房產權)是永久的,沒有期限限制,只要房產沒有完全毀損滅失就能一直享有;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國家通過土地有期出讓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權。土地使用權與...
-
個人土地使用權轉讓税費怎麼算?
一、個人土地使用權轉讓税費怎麼算?個人土地使用權轉讓税費為營業税額為的5%,根據《土地增值税暫行條例》規定,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行為,以轉讓土地使用權取得的全部收入減去法定的扣除額後的餘額為土地增值額,按照累進税率徵收土地增值税。根據2003年1月15日財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