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將開展“五拆”行動,以下違建將統一拆除,您的房屋在其中嗎
農民朋友,您還在建房?您的房子手續齊全嗎?要注意了,農村即將開展“五拆”運動。從2018年住建部發文整治各地違建,這一年多來,不少城市和農村的違章建築都得到了有效遏制,發現一起拆除一起。現在,拆違行動逐步深入,今年拆違行動有向農村深入推進的趨勢。
咱們也知道,隨着農村越來越好,很多農民朋友在改善經濟條件後,都願意回老家蓋一套大房子,獨門獨院的,又漂亮又上檔次,也能傳給子孫後代。甚至農村建房也出現了一些不太好的攀比風,在當地,哪家的樓房蓋的越大在當地就越覺得有面子。因此,各種超建、違建房屋接踵而至,很多地方也開始徹底整頓,嚴查,拆除違建等強制措施絡繹不絕。
以下幾種違建會在接下來的拆違中不可避免,農民朋友可要注意了。
第一種情形:農民在耕地上的違規建房,必須拆除
由於法律意識不強,農民朋友天然地認為,自家的土地就是自己所有的,想怎麼建都行。這種觀念是錯誤的。因為,農村土地是村集體所有,咱們農民不擁有土地的所有權,而只擁有承包經營權。
根據法律規定,耕地作為農用地,只能用於農業耕種,不能改變其土地性質,有的農民朋友因為家裏宅基地房屋面積太小,不夠住,就會想到擴建,或者佔用耕地建房。在沒有改變土地性質的情況下就私自在耕地上進行建房,這種情況肯定是不合法的,屬於違章建築,一旦拆除肯定沒有補償。因此,如果要在上面建房,一定要逐級申請,有着嚴格的審批流程。
第二種情形:耕地上的違規養殖場,予以拆除
最近幾年,很多返鄉創業的農民工,用自己多年打工辛辛苦苦賺的積蓄回到農村,利用自家的耕地上開展養殖創業。表面上風風光光的,由於沒有合法的證件,同時沒有申請政府批准同意的情況下,私自建在耕地上的養殖場,這種違規養殖場拆除時也是很難得到補償的,最後導致大量資金投入付之東流。
第三種情形:耕地上的經營性場所,依法拆除
現在農村道路建設越來越好,農民朋友們為了更大的利益化,也會把相關的商業化經營場所建在路邊的耕地上,以此來盈利。其中包括洗車場、修車場、農家樂、飯店等經營性場所,此類沒有任何建設批准手續的經營場所,拆除時也是沒有補償的。
第四種情形:違規建設的大棚房,統一集中拆除
這種大棚房不是大家認為的蔬菜大棚,而是屬於一般簡易房,也稱作臨時房,鐵皮房。一般此類房屋會用於倉庫,養殖,或者廠房進行使用,這種建築本身成本不高,也不符合規定,加上建在耕地上更會受到整治,拆除違建一般零補償。
第五種情形:違規的改造的看護房,清理拆除
近期接到一些農民朋友諮詢,自己果園裏的看護房被拆除了,以前都是合法的,現在卻説屬於違建。經過了解,地方政府對看護房面積認定有一定要求,按地方政策,面積不超過30-40平屬於合理合法的看護房,但是後期一旦加蓋擴建,多餘的建築面積,是不被認可的,也就是説超過的面積會以違建進行拆除。
同時,農民朋友們要注意,提前瞭解以上的五種情況,以免遭受損失,嚴重的將會受到罰款。2019年開始農村將面臨“五拆”,在違建拆除中不可避免,大家可以瞭解下自家的建築是否屬於以上情況,準備建或者正在建的農民朋友們看到此文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碰法律的紅線,以免投資大量財力和物力,最後得不償失。
在違建拆除過程中,農民朋友們自家的房屋只要不是以上幾種情況,但是又被認定成違建,那最好提前來電諮詢我們拆遷律師團幫忙分析,給出詳細的維權方案,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
無效的拆遷協議,可不可以強拆
一、無效的拆遷協議,可不可以強拆無效的拆遷協議不可不可以強拆。拆遷協議無效被拆遷人無法得到任何拆遷補償,拆遷人不可不可以強行拆除被拆遷人所有的不動產。雙方需要按照原狀態重新協商拆遷事項,排除無效行為後訂立新的拆遷協議。《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條民事...
-
土地拆遷補償糾紛怎麼辦?
一、土地拆遷補償糾紛怎麼辦?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起訴處理。在實踐中民事糾紛的類型是比較多的,比較常見的民事糾紛包括勞動糾紛、合同糾紛、婚姻糾紛等,而民事糾紛解決的途徑有很多,而最有效力的是提起訴訟,但是一般來説民事糾紛是不屬於犯罪行為的,與刑事案...
-
民法典中安置房轉讓是否徵收個人所得税
一、民法典中安置房轉讓是否徵收個人所得税轉讓拆遷安置房的,屬於財產轉讓所得,所以轉讓人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税。《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第二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税:(一)工資、薪金所得;(二)勞務報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五)經營所得...
-
農村住宅房拆遷如何賠償?
一、農村住宅房拆遷如何賠償?1、農村住宅房拆遷如果需要承擔賠償責任,需要賠償產權人遭受的損失。《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三十條市、縣級人民政府及房屋徵收部門的工作人員在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中不履行本條例規定的職責,或者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