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徵地拆遷 > 拆遷安置

國家徵地死亡人口可以取得補償嗎

國家徵地死亡人口可以取得補償嗎

一、國家徵地死亡人口可以取得補償嗎

不能,死亡的人不能獲得徵地補償款,死亡的人已經沒有民事權利能力,不享有任何民事權利,不能參與徵地補償費的分配

徵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徵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徵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死亡的人不能獲得徵地補償款。農村徵地補償款的分配不是基於人口,而是基於地。按照“生不增,死不減”的原則,對農户進行補償。徵地補償款按照家庭為單位發放,以家庭承包的土地面積確定補償款。家庭內部分配問題,由家庭內部自行解決。對已死亡或喪失家庭成員資格的人喪失了農户成員的身份,自然無法獲得補償,對於可能成為還未成為該農户成員的人也不能獲得,所以只有農户現有成員才能獲得。

二、徵地補償款怎麼分的

分配徵地補償款的要求如下:被徵收土地的農民獲得的補助費不能少於80%。其中,土地補償費應歸集體所有,其分配範圍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所有成員,安置補助費應歸土地承包人,其應該是對土地承包人在承包期內失地的安置補償,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補償費歸經營種植者和附着物權利人。

一般徵收耕地補償標準是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3萬元,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萬元,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萬元。如果是基本農田,那麼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8萬元,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9萬元。

當然並不是徵地都只按這個標準的,還要根據具體情況具體對待,比如當地的經濟水平,還有土地情況,還有土地附着物的補貼,當然還要看被徵收土地者的生活狀況,以及收入來源等。

三、徵地補償的項目有哪些

(1)土地補償費:用地單位依法對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因其土地被徵用造成經濟損失而支付的一種經濟補償。

(2)青苗補償費:用地單位對被徵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徵地受到毀損,向種植該青苗的單位和個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3)附着物補償費:用地單位對被徵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設施,因徵地被毀損而向該所在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4)安置補助費:用地單位對被徵地單位安置因徵地所造成的富餘勞動力而支付的補償費用。

國家徵地時死亡人口不可以取得徵地補償,公民去世之後不再具備民事行為能力,不能參與徵地補償的分配。徵地補償的項目有很多,包括青苗補償費,地上附着物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這些費用歸土地的使用人,而土地補償費歸村集體所有。

網站地圖